連結:新北年節抽驗 開心果糖精超量下架
8件不合格產品中包含2件「糕粿產品(芋粿、原味年糕)」產品已二烯酸超量、3件金針、1件竹笙及1件高麗菜幹二氧化硫超量、另1件「開心果」產品糖精超量。皆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年菜系列新聞又一發。
衛生局1月針對市內傳統市場、雜糧行及餐飲業抽驗年節高風險產品包含年糕粿類、竹笙、金針、水產禽畜產品,共計抽驗39件,其中16件不合格,衛生局已要求違規業者立即下架,查證屬實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水產品檢出不合格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明,16件不合格產品中包含10件「竹笙」及5件「金針」產品二氧化硫超量、另1件「石斑魚」檢出禁藥孔雀綠、還原型孔雀綠及總孔雀綠,違規產品於報告出爐後第一時間均已通知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
小編評:今年的年節食品違規新聞還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