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消基會抽查網購郵購粽子 不及格率100%
端午佳節將至,忙碌現代人為節省時間,愈來愈多人會利用網路、電視或傳真、電話等管道來購買粽子。但,根據消基會抽查20家網購郵購粽子發現,不及格率達100%,其中7net更有多達八款粽子被點名,且不少還都標榜名廚指導,但網站上的商品介紹卻不夠詳盡,導致消費者無從得知究竟這類商品是由該名廚監製,還是只是代言產品?消基會表示,此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指出,以7net的阿發師-御膳干貝鮑魚粽湯組、阿秋師家傳-香菇粽四神湯組等組合,這類商品的說明都僅打上「廚神精心開發粽湯組合」、「廚神阿發師獨特配方」、「辦桌達人阿秋師端午精品」等字句,甚或沒有特別解釋,網頁上也見不到任何有關該名廚的資歷介紹或說明,且7net上的商品介紹又不夠詳盡,實在讓消費者根本無法確定該商品是為7-ELEVEN自身開發?抑或是該廚師品牌的食品?
除了名廚製作或名廚代言標示不清外,張智剛指出,「食品添加物」未標示的狀況也很嚴重,此次有高達15家業者都未說明,另有6家未註明「有效期限」、7家未標示「重量」,而7net上販售的各家粽子相關產品,則都未標示該店家的「聯絡電話及地址」。
小編評:網購的問題很大啊!請參考「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TFDA也很想好好整頓這一塊,不過聽說草案很多業者提出意見。
網購郵購食品 將有新規定
隨著購買管道多元化,相關的消費糾紛也日益增多。因應這類糾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擬訂了「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並於2014年3月11日公告。
該草案規定業者必須主動標示的商品資訊,包括了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有效期限、商品總價、折扣方式及運費約定。
現在各家名店因應潮流,也紛紛開放了網購、郵購的管道,以下就參照該法案的幾項重要規定來抽樣檢視開放網購、郵購等販售粽子的店家,是否符合草案要求 (註:其中折扣方式因由店家自訂,非適用所有商品,因此不在檢視的範圍內)。
由表一可知,這20家業者均未完全符合規定,其中「食品添加物」的部分,因多數業者皆未標示,無法得知其商品是否含有食品添加物,但以鹹粽而言,大多都有添加調味料,卻有15家業者都未說明;另有6家未註明「有效期限」、7家未標示「重量」。而在7net上販售的各家粽子相關產品,都未標示該店家的「連絡電話及地址」。
名廚製作或名廚代言?
值得注意的是,7net有部分商品主打名廚指導,於新聞中表示「7-ELEVEN邀請名廚指導,首度推出『呷粽配湯』組合」,如阿發師-御膳干貝鮑魚粽湯組、阿秋師家傳-香菇粽四神湯組等組合。
然而這類商品的說明,僅打上「廚神精心開發粽湯組合」、「廚神阿發師獨特配方」、「辦桌達人阿秋師端午精品」等字句,甚或沒有特別解釋,頁面上也見不到任何有關該名廚的資歷介紹或說明,消費者無從得知究竟這類商品是由該名廚監製,還是只是代言產品?
再者,這些名廚都擁有自己的品牌,連入該廚師的自家網站,卻無任何關於此商品的資訊或與7-ELEVEN合作的說明,而7net上的商品介紹又不夠詳盡,讓人無法確定該商品是為7-ELEVEN自身開發的? 抑或是該廚師品牌的食品?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退貨解約說明
所有店家均在網頁上清楚說明運費的相關規定,但是在「退貨解約」方面,可發現僅有7net因平台統一規定,符合7天猶豫期(鑑賞期)的要求,允許在完整包裝的狀態下進行解約、退貨,並提供宅配收退或廠配收退兩種選擇。其餘的11家業者皆不接受退貨,不但與「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規定相牴觸,同時也違反了「消保法」第19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而不接受退貨的業者之中,有2家說明因其屬食品類商品,除非商品本身有瑕疵或腐敗才可退換貨;這兩家之中的「南門市場億長御坊」狀況則較為特殊,其商品販售的平台為Yahoo!
奇摩商城,平台本身有7日鑑賞期的規定,但商家於網頁上卻特別註明「一經出貨,恕無法退貨,若商品於宅配運送過程中有損毀,請於收到商品2小時內來電或來信告知,必須保留商品的完整包裝,並將有缺失或損毀的商品拍照,寄到客服信箱」,等於是違反了其購物平台的規則。且多數店家未提供任何退換貨的訊息,完全沒有退換的空間,對消費者來說無異是不公平的。
退費說明
退費部分則與上述情形相似,只有在7net販售的商品有退費說明和規定。其他如「上好肉粽」的退貨退款僅限於配送失敗的狀況。
圖片不得僅供參考
至於在網站上或型錄標示「圖片僅供參考」的有10間店家,多屬於7net和樂天等購物平台。依照草案規定,業者或平台不可在食品或餐飲服務等型錄上註明「圖片僅供參考,產品以實際商品為主」等字語,若標示此語則違反了「消保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另外,有2間店家未提供圖片,又無退換貨服務,消費者僅憑字面敘述購買商品,實在缺乏保障。
小編評:圖片不得僅供參考這一項超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