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名速食業,王育敏:兒童收視熱門時段垃圾食品廣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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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敏指出,新修正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去年6月已上路施行,迄今過了一年兩個月,但「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食品之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卻仍在預告階段,尚未正式公告,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至今還在跟業者協調;在這段空窗期,想鑽漏洞的業者卻大打垃圾食品廣告。王育敏認為食藥署不該一延再延,應於三個月內儘速公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食品之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研議將咖啡因納入管制範圍,並嚴格禁止業者以贈送玩具的方式促銷垃圾食品,為兒少健康加強把關。

檢視這些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內容,以飲料類廣告為最大宗,佔所有垃圾食品廣告的六成一(61.4%);速食店廣告次之,約佔一成四(13.7%)。飲料類廣告包含茶類飲料、汽水、咖啡…等,數目遠高於其他類型的廣告,這些飲料大多都含有咖啡因,不適合兒童長期飲用。由於咖啡因容易刺激中樞神經,造成兒童興奮、躁動,且容易上癮,不論是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美國國家衛生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英國食品標準局(Food Standards Agency,FSA)等,都建議發育中的兒童勿攝取咖啡因。此外,教育部訂定的「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早在民國94年便禁止含咖啡因的食品在校園內販賣,但目前「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卻未將咖啡因納入規範,使得茶類、咖啡等食品成了漏網之魚。為了加強把關孩子的健康,王育敏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應針對該草案再行檢視和調整,並將含有咖啡因成分的食品納入管制範圍。

小編評:「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遙遙無期啊!

 


連結:垃圾食品廣告無法管 立委促法案3個月內上路

出席記者會的食藥署企畫及科技管理組長遲藍蕙表示,草案在去年11月5日就已經公告,業者的確有反映意見,但什麼樣的食品不適合兒童食用,各方意見很多,他們希望廣納意見作為參考,不希望造成偏頗,也能兼顧產業發展。

不過王育敏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1年2個月的時間,食藥署卻無法對不適合的兒童食品及廣告規範做出公告,質疑是受到業者壓力,並且要求食藥署在3個月內公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並研議將咖啡因列入管制範圍,之後才能依法對違規業者開罰。

小編評:這篇重點是紅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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