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食安委員會3月成立,將訂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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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地方政府首例,北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將於三月底前籌組完成,由台北市長柯文哲親自領軍、擔任召集人,因北市屬消費型都市,目前擬以在地特色訂立北市食安自治條例,首重通路管理,未來將明文要求問題產品的下架速度,廿四小時內自主通報、四十八小時內下架完成,並規範網拍平台通報責任。

衛生局長黃世傑昨向柯文哲進行專案報告,黃於會後表示,未來食安委員人數十七到十九人,拉高層級由柯文哲擔任召集人,副市長鄧家基任副召集人,衛生、產發、教育、環保、法務局五位局長兼任府內委員,再由食品相關公協會及消保團體組成的遴選委員會,從食品科學、餐飲管理、毒理學、醫學、法學領域選出十到十二位府外學者專家。

黃世傑說,委員會成立後的首要任務是訂定北巿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融入市民參與、安心外食和資訊透明三大精神,因目前食衛法未明訂問題食品的下架期限,未來北巿將要求業者在廿四小時內自主通報、四十八小時內下架完成,且不只是大賣場、連鎖超商,連網路平台也受規範。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進一步解釋,自治條例草案共五章節、廿條條文,有別於彰化、高雄等縣市的自治條例,北市基於城市消費特性,考量農、漁、牧產品皆由外縣市供應或國外進口,食安重點不在源頭,將著重實體�虛擬通路產品管理及消費者保護

小編評:沒錯,北市重點在通路和資訊流通∼

 


連結:食安草案出爐 窩裡反獎金最高50%

「台北巿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草案出爐,其中「窩裡反」的檢舉獎金,從現有的5至10%,提高到20至50%,未來食品業者,不分實體通路還是網路虛擬通路,全都限時48小時內,自主下架問題產品等,做好自主把關工作。

委員會將針對食品安全自治條例、餐飲場所分級制度、學校營養午餐供餐流程及廢食用油回收執法等四大類議題進行討論。

根據北市府訂定的食安自治條例草案,總計20條文,可分為市民參與、資訊透明、安心外食等三大類,其中為了打擊黑心廠商,北市府打算提高「窩裡反」檢舉獎金,從原有的5至10%,提高為罰鍰的20至50%。

此外,未來市內食品業者必須在接獲食品不安全通知的24小時內主動通知主管機關,並於48小時內自主下架問題產品,包括賣場實體通路、網路虛擬通路都要遵守。條例中也規定本市辦理200人以上外燴及零售攤販臨時集中的活動主辦者,需事前向衛生局報備查核。

為了讓食材流向更透明,條例中也規定經公告類別或規模的食品業者,應建立食品來源及流向的追蹤系統及生產履歷,直接供應飲食的場所,也將要求以中文標示食材原產地。

連結:柯P政見 「國際級食品安全檢驗中心」將跳票

柯文哲於選前提到國際級的食品安全檢驗中心,看來是要跳票了。局長黃世傑表示,以當前檢驗室的能力、能量,要跟國內其他私人機構,像是100多人的SGS食品檢驗室,或是香港、大陸的規模比,目前在能量上北市沒有辦法達到,他提到,希望在理想上,由中央成立完整的檢驗中心,而非各縣市紛紛設立。

連結:柯文哲:與中央合作 訂餐飲衛生分級

北市將與衛福部食藥署合作,訂定全國標準的餐飲衛生分級.html’>餐飲衛生分級制度,北市願意做為示範單位先行。

柯文哲設置食安委員會並親任召集人,今天舉行第一次會議,議程包括「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置要點」、「食品安全制度透明化執行進度」、「廢食用油回收大執法計畫」以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學校午餐供餐流程草案」等專案報告;另討論台北市是否設置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以及是否建立「台北市餐飲及販售衛生分級制度」。

柯文哲會後受訪時表示,衛生分級制度,不希望是台北市單獨訂定標準,若北市的規定跟台灣其他縣市不一樣,這也沒有道理;因此北市會跟衛福部食藥署合作,訂全國標準,北市願意做為示範單位先行實施。

小編評:後續進度,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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