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創先例,散裝、基改食品須標產地;自主下架限2天

來源: 北市創先例 散裝、基改食品須標產地

台北市將於三月底前成立食安委員會,且已擬妥「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將在食安管理上納入標準作業程序,更創全國之先,要求販售散裝食品業者明確標示品名、原產地及「其他應標示事項」,餐飲場所除標出重組肉、基因改造食品的來源產地,使用的不鏽鋼餐盤、塑膠容器等餐具也需公告材質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表示,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散裝食品業者僅要求標示原產地,也沒有規範餐廳需公告使用的不鏽鋼餐具、塑膠容器材質,但消費者卻在意餐具材質耐不耐熱、有沒有毒性,因此北市將限定餐飲場所須標示特定食材來源與容器具材質

王明理以豆漿店為例,豆漿來源的黃豆是否為基因改造食品?餐具耐熱度幾度?未來店家都有責公告,供消費者了解資訊

另一項北市食安自治條例創舉,是為避免工業用原料流入食品鏈,北市將規範北市四三九家已登錄的食品添加物業者,主動提供下游廠商檢驗報告與規格書,避免廠商採買時遭惡意矇騙,違者罰三萬到十萬元,可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更會撤照,強制要求業者負起責任,遏止魚目混珠情形

 


連結:北市食安條例草案出爐 自主下架限2天

衛生局長黃世傑今宣布已擬妥「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草案,有多項創新規定,包括爆發食安事件時,強制賣場和網路應於24小時內自主通報、48小時內下架完畢;不鏽鋼食品容器強制標示鋼材;為避免工業用原料流入食品鏈,規範北市439家已登錄的食品添加物業者,應主動提供下游檢驗報告,讓廠商知悉購入的添加物為食品級,以上罰則均3萬∼10萬元,可連續處罰,議會三讀後即可公告實施。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說,自治條例納入市長要求的標準作業程序(SOP)概念,以自主通報下架為例,中央通常給業者3∼5天時間,將來北市將縮短成2天,且包括網路賣家都要一併移除拍賣網頁,避免實體通路已下架,網頁繼續賣的情況,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沒有規範不鏽鋼食品容器應標示鋼材,自治條例創全國之先,要求業者強制標示,供民眾選購參考。

她指,塑化劑、毒澱粉等風暴,都是工業原料流入食品鏈,且下游的攤商、小吃店礙於規模,無法查證原料來源變成受害者,自治條例規定北市已登錄的439家食品添加物業者,需主動提供下游廠商檢驗報告,對產品負責,保障餐飲業者、消費者權益。

小編評:主動提供報告給下游、兩天下架…好嚴苛啊!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