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衛生局上午指出,高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已在10月12日經中央核備後正式實施,未來若有食品企業的員工具名檢舉產品違規事實、經查確實並裁罰,可依窩裡反條款發給檢舉獎金、最高3000萬元。
高市衛生局長何啟功上午答詢市議員邱俊憲時,表示食安條例已經由中央核備,備受關注、堪稱全台最高額檢舉獎金的窩裡反條款也正式啟動;但何啟功提醒,核發獎金條件是查證屬實並裁罰,「收到罰款後」才能依比例核發。
小編評:這個月也有自治條例通過啊~
為強化橫向合作機制,迅速追溯問題食品根源,達到源頭端(農場)至消費端(餐桌)管控銜接,強化市售食品生產履歷及流向管制,透過輔導業者自主管理,能夠更有效率的為食品安全把關,預防食安事件發生
市府在7月成立跨局處「食品安全專案小組」,聯合衛生、經發、教育、農業、海洋、環保、財政局與消保官等11個單位,於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時,即時啟動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執行各項食品安全抽查及不法食品取締,徹底執行公權力,提升食品安全聯防效能
條例內容的六大重點,包含:食品及非食品分流管制;食品儲存應確實區隔並標示;販賣食品添加物應提供合法證明;食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發布訊息並提出補償方案;農、畜、漁產品管制及補償法令不足,使它更具合法性;高雄市重大食品獎勵正式入法,最高達60%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