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在9月到11月間會同縣市衛生局執行「食用油脂三級品管稽查專案」,不合格率約58%,像遠東、新東陽、長青和維義4家都是病媒蚊防治有缺失;南僑化工、幸福兄弟缺失為食品添加物未專櫃存放;豐年豐和為清潔用品、化學品未專區存放,目前限期改正完成。
食藥署表示,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作業場所、設備的清潔衛生,符合GHP規範,若屆期不改正,可依食安法處6萬元到2億元罰款。
小編評:查廠,還是有用的。
我國食品安全之三級品管原則:第一級為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為獨立機構驗證,第三級為政府稽查評鑑。食藥署為落實食用油脂業者三級品管,有效掌握油品流向及原料來源,除要求該業者應實施第一級自主管理(含強制檢驗),也委託第三方驗證機構進行衛生安全管理驗證(第二級品管)。此次食藥署係依據第二級驗證之對象及結果,抽樣12家相關業者進行第三級稽查,稽查重點為「二級驗證之缺失改善」、「食用油脂追溯追蹤系統管理」、「食用油脂原料來源管理」及「GHP」等。稽查結果7家不符GHP規定,主要缺失為化學品、清潔用品未專區存放,病媒防治措施不完善,以及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冊、專櫃管理等;另1家追溯追蹤未確實記錄生產批次。轄區衛生局已命不合格業者限期改正, 並均已複查確認缺失改善完成。
小編評: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