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神洋咖啡 標示不實挨罰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昨天稽查神洋國際興業有限公司所生產的「雙倍濃味咖啡」,發現產品咖啡因標示「92.9mg/100ml」與實際值「69mg/100ml」不符,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神洋生產的「雙倍濃味咖啡」產品,是委託爭鮮股份有限公司從韓國輸入,爭鮮僅以信件確認咖啡因等成分後,即設計外包裝,並未進行自主檢驗,該產品的下游店家包括Jason’s、寶雅、美華泰和鮮綠市集。
衛生局調查,爭鮮自韓國輸入「雙倍濃味咖啡」時,該產品的實際咖啡因成分標示是69mg/100ml,然而產品包裝上的咖啡標示卻是92.9mg/100ml,明顯標示不符。
衛生局強調,業者應落實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的產品,咖啡因含量標示要以每100毫升實際所含咖啡因含量進行標示,產品為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低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則要以「20mg/100mL以下」標示。
小編評:小案。
台北市衛生局16日公布市售包裝飲料稽查結果,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等衛生指標,結果均符合規定。台北市衛生局說,頂好超 市自有品牌「雙倍濃味咖啡」及「火焰黑咖啡飲料」,實際咖啡因含量均低於外包裝標示,標示不實,經查來源廠商皆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
台北市衛生局3月下旬至便利超商、超市及賣場等地點抽驗市售包裝飲料共30件,均符合規定,另外針對18件咖啡因原料所製成飲料,檢驗咖啡因含量及標示檢查。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王明理說,頂好超市的「雙倍濃味咖啡」標示每100毫升含92.9毫克咖啡因,但實際僅69.233克;「火焰黑咖啡飲料」則標示每100毫升含80毫克咖啡因,實際卻只有54.931毫克,明顯標示、品管不確實。
小編評:這case一開始是從頂好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