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抓違規廣告,宣稱減肥食品最多

來源:新北抓違規廣告 宣稱減肥食品最多

違規食品、藥品、以及化妝品廣告日益猖獗,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去年總共查處442件違規廣告,遭處罰款逾千萬元,其中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減肥瘦身」最多,其次為「男性壯陽」。衛生局指出,遭裁罰案件中,化粧品違規案居多(244件),其次為食品廣告(186件),及藥物(12件);廣告又以網路及購物電視頻道為最大宗,2者各約佔4成,值得重視。

【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1.宣稱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
例句:治療近視。恢復視力。防止便秘。利尿。改善過敏體質。壯陽。強精。減輕過敏性皮膚病。治失眠。防止貧血。降血壓。改善血濁。清血。調整內分泌。防止更年期的提早。

2.宣稱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成分:
例句:解肝毒。降肝脂。

3.宣稱產品對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狀有效:
例句:消滯。降肝火。改善喉嚨發炎。祛痰止喘。消腫止痛。消除心律不整。解毒。

4.涉及中藥材之效能者:
例句:補腎。溫腎(化氣)。滋腎。固腎。健脾。補脾。益脾。溫脾。和胃。養胃。補胃。益胃。溫胃(建中)。翻胃。養心。清心火。補心。寧心。瀉心。鎮心。強心。清肺。宣肺。潤肺。傷肺。溫肺(化痰)。補肺。瀉肺。疏肝。養肝。瀉肝。鎮肝(熄風)。澀腸。潤腸。活血。化瘀。

5.引用或摘錄出版品、典籍或以他人名義並述及醫藥效能:
例句:「本草備要」記載:冬蟲夏草可止血化痰。「本草綱目」記載:黑豆可止痛。散五臟結積內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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