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頻傳,為確保民眾食的安全,桃園縣昨(14)日除宣布制定全國首例的「桃園食品添加物管理自治條例」,將「食品安全保護基金」入法外,並修訂「桃園縣檢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將檢舉獎金從原本罰鍰的5%提高為10%,最高獎金更高達2,000萬元,超越台北市的1,500萬元,是目前全台最高額的檢舉獎金;另桃園縣政府也將成立「桃園縣食品安全聯合查緝小組」,由衛生、農業、財政、工商發展、法制處、環保、警察和教育等局處共同組成。
小編評:我比較好奇的是,地方自治法是只對設址在桃園縣內的食品廠適用,還是在桃園縣販賣商品的上游廠商一併適用?對於地方自治的法條適用範圍我不是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