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夏季來臨!消基會抽測防曬品 6件SPF低於標示(2017/06/07)
連結:防曬係數未達標 2成4防曬乳不符標示值(2017/06/07)
消基會3月起在雙北地區購買25件樣品,其中6件防曬測試結果低於標示值,分別是「曼秀雷敦SUNPLAY防曬乳液」、「上山採藥輕油水感全效UV防曬精華」、「雪芙蘭防曬熊厲害寶貝防曬乳液」、「零負擔輕透水防曬」、「媚點透顏防曬粧前乳」、「艾杜紗全效防曬凝露」。
消基會表示,樣品的測試方式是將防曬產品塗抹在模擬人工薄膜的3M膠帶上,每平方公分的面積塗2毫克的量,並根據有塗抹防曬產品及沒有塗抹防曬產品的薄膜,比較兩者紫外線的穿透能力。這次6件樣品的防曬係數與標示不符,其可能原因包括調配不均、配方不實、AnO粒子非奈米等級及檢測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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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夏日炎炎 擦防曬乳拒當黑炭? 6件樣品SPF測試結果低於商品標示值(2017/06/07,消基會)
對羥基苯甲酸酯(Paraben)防腐劑測試
Paraben主要做為產品的防腐劑,其具有抑制細菌及黴菌的效果,加上價格便宜、無色、無味且毒性低的特性,因此成為化粧保養品中經常被添加的防腐劑。目前各國的化粧品法規,Paraben允許在安全的限量內使用,國內「化粧品防腐劑成分使用基準表」規定該類成分總量為1%。其缺點為可能引起過敏反應,且對少數使用者會產生接觸性蕁麻疹,近年研究指出Paraben可能跟環境荷爾蒙及間接致癌性有關,但仍需更多的探討及實驗才能確認其對人類的影響。
化學性防曬成分測試:
防曬產品主要成分,分為物理性及化學性。物理性防曬劑利用反射及散射以隔絕紫外線,例如氧化鋅(Zinc oxide)或二氧化鈦(Titanium dioxide),只停留在皮膚表面,容易清洗、不刺激皮膚,比較適合皮膚較敏感的消費者,對嬰幼兒來說,也是比較安全的選擇。但這類防曬產品顏色偏白,塗上後皮膚偏白,較為不自然,且只能過濾部分UVA,不能完全阻隔UVA對皮膚的傷害。
化學性防曬劑在皮膚內起效用,在紫外線造成傷害前,將其吸收,其質地比物理性防曬劑較輕且透明,防曬效果也較好。本次測試國內防曬產品經常使用的4項化學性防曬劑:桂皮酸鹽(Octinoxate、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氧苯酮(Oxybenzone、Benzophenone-3)、奧克立林(Octocrylene)、甲基水楊醇(Homosalate)。依據「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Oxybenzone 限量為6%,Octinoxate、Octocrylene及Homosalate限量分別為10%。
防曬係數SPF及透光度測試:
陽光中的紫外線波段可分為:短波UVC(200~290 nm)、中波UVB(290~320 nm)及長波UVA(320~400 nm)三種,其中UVC易被臭氧吸收,穿透大氣層的能力較小,對人體影響較輕微。穿透大氣層的紫外線,其中約5%來自UVB,會傷害皮膚表層,使皮膚發紅或曬傷;其他5%來自UVA,因穿透力強,會破壞真皮中的組織,並引發黑色素形成,使皮膚曬黑、造成皮膚老化、皮膚癌等現象。UVA又可細分為UVA-1(320~340 nm)及UVA-2(340~400 nm)。
國內目前對於防曬係數標示方式,依「化粧品防曬係數SPF測試(人體測試)技術規範指引」主要參考ISO 24444 (2010)之檢測方法,防曬係數(Sun Protection Factor, SPF)定義為全部受試者之所有有效的SPF之平均值,即使用氙弧燈陽光模擬器(波長290 nm ~400 nm),同一位受試者接受產品保護的最低致紅斑劑量與未接受產品保護的最低致紅斑劑量之比值,結果以小數點下一位表示。
目前全球對於UVB的防曬標示SPF大致上已有統一的共識,SPF代表所擦防曬品對皮膚扺抗紫外線曬傷保護的程度。一般分為低、中、高、最高防曬等級,其SPF分別為2~<15、15~<30、30~50、>50,表示方式分別為15、30、50、50+(50 Plus),SPF3~30代表皮膚在開始被太陽曬紅以前,可以承受30倍的UVB紫外線光照射。最高上限則依國家有所不同,歐、美、日皆為50+,中國大陸則為30+;全球對於UVA的防曬標示則尚未有定論,依試驗方法的不同,有「★」號,包括英國 Boots Star Rating分5級(最高級5顆),主要依據UVA/UVB的比例;美國分低、中、高、最高4級(最高級4顆);以及歐洲PA(UVA防護指標,Protection grade of UVA)「+」號,2種標示方式最常見,以及歐盟的UVA標示(UVA/UVB > 1/3),當★號或+號愈多,表示皮膚在陽光下愈不易曬黑,其中「★★★★★」或「PA++++」代表防禦UVA的效果最好。
我國承認依據ISO 24442之「PA+…」UVA防曬標示,最高等級為「PA++++」,但必須提供人體測試資料。若無人體測試資料,則僅能標示「★…」星號,檢驗方式為以人工薄膜,如3M 膠帶,塗抹有一定量(2 毫克每平方公分面積)防曬產品與沒有塗抹之產品比較兩者穿透紫外線的能力,為本調查參考的檢測方法。
國內現行防曬產品管理規定,防曬化粧品除二氧化鈦成分以一般化粧品管理外,其餘防曬劑成分係以含藥化粧品管理,上市前須向衛生福利部辦理查驗登記,如該防曬類化粧品有標示防曬係數(如「SPF」、「PA+…」、「★…」等),應檢附防曬效能測定報告試驗文件等資料,供食藥署審查,以確認其防曬效能,經核准並領有許可證字號後,始得製造、輸入或販售,並且有「化粧品防曬係數SPF 測試(人體測試)技術規範指引」供企業參考,然而人體測試耗時,且檢測費用極高,單靠業者自行管理,恐不夠周延,相關單位應進行抽驗,始能確保業者提供的測試報告真實性。
根據美國《消費者報告》發現60%被測試的防曬霜中有43%不能達到標籤上的SPF聲明,另外需提醒消費者的是,SPF值經常會令人誤解,以為數值愈高,防曬效果就愈好,然而較高的SPF等級不一定提供更大的保護免受紫外線照射而造成皮膚損傷,需考慮其對抗UVA的能力,目前國內最多的UVA防護標示為參考日本化粧品工業聯合會(JCIA)經「人體測試」UVA防護效能檢測方法標示的「PA」及英國Boots公司提出「體外試驗」檢測方法,以「★」標示的UVA防護效能。消費者在選購時經常以SPF值、「PA」為首要參考因素,因此相關單位應儘快研議一套完整的規範,讓防曬產品由上市前的審查,至末端的查驗工作都能受到管理,以保障消費者的權利和安全。SPF係數與「PA」一樣,除了現有規範外,國內尚未公告與國際完全接軌的標準測試方法及調查結果,市面上商品的防曬係數及相關資訊標示依據的真實性消費者無從得知,若參考國外現有測試方法,考慮地理環境、陽光照射及人種皮膚等因素,以國外的測試方法得到的結果,與國內的測試結果可能不同,建議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適合國內的測試方法及進行市面上的商品抽驗。
小編評:附上相關法規公告訂定「化粧品UVA防曬效能測試(人體測試)技術規範指引」及「化粧品防曬係數SPF測試(人體測試)技術規範指引」(FDA器字第1051607826號),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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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防曬產品檢驗報告說明(2017/06/17,消基會)
消基會為保護消費者之公益團體,「安全」是本會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至高原則,產品測試報告的立論點亦然,因此,在安全的提前下,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防曬商品,應依個人需求進行選購。
一、本篇防曬成分測試報告內容為參考國際環境工作組織及國內外相關研究,主要希望透過測試,提醒消費者防曬成分潛藏的危機。
二、文中防曬係數SPF及透光度測試段落「……其中約5%來自UVB,會傷害皮膚表層,使皮膚發紅或曬傷;其他5%來自UVA,因穿透力強…..」 及「UVA又可細分為UVA-1(320~340 nm)及UVA-2(340~400 nm)」,應為「……其中約5%來自UVB,會傷害皮膚表層,使皮膚發紅或曬傷;其他95%來自UVA,因穿透力強…..」及「UVA又可細分為UVA-1(340~400 nm)及UVA-2(320~340 nm)」,係因誤植,特此更正。
三、目前全球對於SPF,一般分為Low protection、Medium protection、High protection、Very high protection(低、中、高、最高防曬等級)。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因應國際趨勢於2016年6月1日發佈「防曬化妝品防曬效果標識管理要求」(2016年第107號):防曬指數(SPF)的標識應當以產品實際測定的SPF值為依據。當產品的實測SPF值小於2時,不得標識防曬效果;當產品的實測SPF值在2~50(包括2和50)時,應當標識該實測SPF值;當產品的實測SPF值大於50時,應當標識為SPF50+,依此,其SPF標示應以實際測定為依據。自2016年12月1日起,其申報行政許可的防曬化妝品,防曬效果標識應當該公告要求。之前已獲得批准文號的防曬化妝品,其產品包裝可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止。唯本次採樣、測試的大部分樣品為2015年至2016間製造,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仍依舊規定判定、謄寫。
四、體外測試方法進行之測試為經樣品後的透光度或吸光度可由比爾定律進行轉換,其光的吸收度(absorbance)為經光線照射到樣品時,部份的光線會被樣品吸收,剩下的光線則穿透樣品,造成入射光線,及穿透光線的差值,自此可經由公式轉換,於本次測試結果並無錯誤。
五、國際間目前仍是建議以人體測試SPF防曬係數,包括食藥署於105年底公告的「化粧品防曬係數SPF測試(人體測試)技術規範指引」,作為國內業者執行化妝品防曬系數SPF測試(人體測試)之參考。測試結果的適用性和精密度,無庸置疑。但人體測試方法耗時、複雜、且昂貴,實務推廣上可能有困難,這或許是國內迄今尚無防曬係數(In Vitro)檢驗成份之認證實驗室(資料來源:食藥署認證資訊網),且未有相關的SPF測試(人體測試)報告的原因。本會因此參考化妝品化學家學會期刊的SPF測試方法論文(J. Soc. Cosmet. Chem., 40, 127-133 (May/June 1989),該方法具有不須冗長準備工作、設備取用容易、技術簡便、價格便宜等優點,測試結果與已知SPF防曬係數的FDA與DIN的標準參考配方和市售防曬產品共計14件相互比較,結果相當一致,該論文迄今已被引用234次,深具參考價值。
六、目前市面上大部分樣品標示方式為以SPF防曬係數、PA等級及星等為主要標示方式。本會測試報告以消費者「知」的權益為其重要任務,希望透報告內容提醒消費者選購產品時應注意的事項,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並感謝網友的指正 。透過本次防曬測試,再次提醒消費者:
- 即使擦了防曬產品也不應肆無忌憚地曝曬在太陽底下,多數防曬產品應在20分鐘前提前擦用,另外應優先搭配具防曬功能的帽子、洋傘、長袖服裝等,可減少防曬產品的使用量。
- 選購防曬產品除了SPF及「PA」等防曬效能外,應檢視成分是否安全,尤其為兒童選擇防曬產品更應重視成分的安全,建議可以選購致敏性較低的物理性或偏物理性的混和性防曬產品。
- 夏季陽光強烈,且溫度高,日照長,應儘量避免在陽光強烈的時間外出。
- 塗抹防曬品要適量(2 mg/cm2),且依活動強度及環境條件,適時(一般2小時,夏天戶外水上活動為1小時,室內環境則可長達6小時)。
- 紫外線並非夏天才會出現,在室內暴露到長波段UVA的機會愈高,因此平時就應注意防曬。
小編評:勘誤,小小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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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EWG的成分危險性來評估產品整體安全性,是很容易產生以偏概全的狀況,而且無法這樣就可以判斷產品是否真正安全。
- 歐盟的標示方法並非只有簡化成15、30、50、50+四種標示,「3~」刪除,中國大陸目前最新規範上限也是50+,美國最新防曬規範已經沒有沿用星號來標示UVA的防曬強度,應該說PA(Protection grade of UVA)是日系防曬標示,之後接一到四個+號;歐系防曬標示是PPD後面接數字。
- 就是因為這樣國際間目前SPF數值取得還是建議使用人體測試,我的想法是第三方單位檢測防曬產品效能,還是測試星號(防曬平均度)及臨界波長(防曬廣度)即可,因為體外SPF的檢測數值跟實際人體檢測數值差異常會很大。
- 臨界波長是測量吸收度不是穿透度,≧ 370nm是目前法規標準,有達到才能標示寬頻(Broad spectrum)防曬效力,此外臨界波長跟透光度低於5%是無關的。
- 星號的標示代表防曬對於UVA及UVB的吸收平均度差異並非穿透度,星號越多就表示防曬越平均,跟PA +號的意義不同兩者無法互換,目前建議使用3顆星以上的防曬品;2顆星以下防護效力不良。
小編評:醫師來打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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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有效防曬指標一篇完全搞懂!除了 SPF 跟 PA 你還至少該懂這些!防曬全攻略2
SPF (Sun Protection Factor),防曬係數-SPF 是針對 UVB 的防曬指標,也是最常見的防曬指標之一。剛剛提到,UVB 主要造成皮膚曬傷和變紅,這種傷害短時間內便會顯現,所以是相對容易用人體測試的。因此 SPF 數值的人體測試,通常用背部的皮膚,一邊有擦防曬產品,另一邊沒擦防曬產品,看看曬了多久皮膚開始出現曬紅。假設沒擦的這邊 10 分鐘就曬紅了,而有擦的過 100 分鐘才曬紅,那麼 SPF 就是 100/10=10,或換句話說,SPF10 代表該產品可以曬紅的時間「延長10倍」。同理,SPF50 的產品就是可以讓你被曬紅的時間延長50倍。
PPD (Persistent Pigment Darkening) ,持續曬黑係數-SPF 是用來評估 UVB 的強度,那 UVA 的強度當然也要有個方式評估。複習一下,UVA 造成的是皮膚「曬黑」,所以檢測的方式跟 SPF 接近。定義是「使用防曬劑後,光源照射,皮膚產生持續 24 小時以上的變黑現象所需時間,與不擦防曬劑時所需時間的比值」。換句話說,PPD10 的產品,代表如果皮膚原本曝曬 10 分鐘會曬黑,則塗抹 PPD10 的產品能讓你的皮膚撐到 100 分鐘才被曬黑。但台灣民眾對這個指標比較不熟悉,產品上也比較少看到這樣的標示。
PFA(Protection Factor of UVA), UVA 防護指數-日本化妝品公會所提出針對 UVA 的防護效力,指「使用防曬劑後,光源照射,皮膚產生的黑斑量,與不用防曬劑時產生的黑斑量之比值。」有沒有覺得跟 PPD 很像?基本上測量方式是類似的道理,只是 PPD 測量的是「時間比值」,PFA 測量的是「黑斑量的比值」。
PA(Protection Grade of UV-A),UVA 防護等級- PA 是把測量出來的 PPD 數值,採用一個換算表,簡化成用+號來表示。換算的方式請見上表 ,簡單說,PA 的+號越多,就有越強的 UVA 防護效果,防止曬黑、曬老的能力就越強。
臨界波長(Critical Wavelength)-「臨界波長」越長(數值越大),就代表這個防曬劑的防曬廣度越大。一般來說基本的防曬產品臨界波長要能達到 370nm 以上,如果臨界波長能超過 380nm 才稱得上進階級的產品。
Broad Spectrum (寬頻防護) 標示-依照法令規定另一種標示 Broad Spectrum(寬頻),只要防曬波長達 370 奈米以上,就可以使用這個標示法。
UVA-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建議指標,對 UVA 保護力達到 UVB 的三分之一以上,就可以掛上這個標示。
Boots Star-如果防曬劑對 UVA 的防曬力是 UVB 防曬力的 20-40%,那就可以得到一顆星。以此類推,如果防曬劑對 UVA 的防曬力是 UVB 防曬力的 90-100%,那就可以得到五顆星。所以星星越多,代表防曬的均勻度越好!
小編評:一起來長知識吧!全文寫得更清楚,快點點連結看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