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維格餅家鳳梨酥騙很大 即期品改標當新品賣(2017/05/10)
連結:維格餅家驚爆黑心食品 食藥署:最高可罰4百萬(2017/05/09)
糕餅廠維格餅家,驚傳長期竄改即將到期鳳梨酥等食品的有效日期後,當成新品販售。士林地檢署昨前往維格位於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的「鳳梨酥夢工廠」搜索,帶回兼任觀光工廠門市協理的董娘蕭詩錦與林姓主管五人,蕭女承認為節省成本竄改有效日期,訊後獲一百五十萬元交保、林獲廿萬交保,其餘員工請回。
檢舉人指稱維格四年前就開始竄改有效日期,除鳳梨酥還包括其它糕點;檢調正過濾查扣資料,若確認屬實,「恐怕已有數以噸計的維格過期食品被消費者吃下肚了。」
檢方訊後依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分別裁示交保及請回。食藥署表示,這已涉食安法「標示不實」,最高可處四百萬元罰款。
連結:劣!維格餅家改標即期鳳梨酥 全在五股門市賣(2017/05/09)
連結:維格餅家竄改日期 檢舉人最高獎金80萬元(2017/05/10)
業者坦承蒐集各門市效期剩約15天的產品,用酒精將即期品的標示「有效日期(西元201X0101)」塗銷後,改貼「EXP(西元201X0101)」的標籤,全部在五股工廠門市販售,已令業者下架問題產品。
約談負責人孫國華後,確認當產品有效日期剩下1/3時,將其再延長10天塗改標示後當新品販售,塗改方式是以酒精塗銷中文標示「有效日期」,改為英文標示「EXP」共計60盒。
王明理說,維格餅家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罰鍰,並依《台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以最高罰鍰計算,發放比例2成,檢舉者最高可獲得80萬元檢舉獎金,另全案涉及《刑法》詐欺罪偵辨。
連結:淡水發跡 1年賣1300萬顆鳳梨酥(2017/05/10)
連結:維格賣過期鳳梨酥 旅行社抵制不帶團消費(2017/05/10)
二○一二年在新北市五股區成立全台首間以鳳梨酥為主題的觀光工廠。由於行銷高明,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表示,維格是中客團指名度最高的伴手禮業者,幾乎每個中客都指名要買維格的鳳梨酥、蛋黃酥,市佔率超過一半。
2014年的頂新風暴,維格遭爆料使用頂新黑心油,雖出示文件自清,但業績仍直線下滑。加上中港資一條龍夾殺,以及中國箝制中客來台及兩岸情勢的政策風險,經營受到衝擊。旅行業者宣布將不再帶團進入維格餅家消費,並呼籲其他旅行業者共同抵制。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表示,真的很錯愕,那是上市公司,食品要求和公司實力結構應該是最完整的,也到很多國家去推廣,如今卻發生這種事,也讓旅行社很困擾,短期內旅行社應該都會避開維格餅家這個購物點,將會觀察他後續的處理情況再評估。
連結:涉賣過期鳳梨酥 維格餅家董事長道歉(2017/05/10)
連結:維格餅家董娘涉改標 董座老公急撇清?(2017/05/10)
以鳳梨酥崛起的維格餅家董娘蕭詩錦,涉竄改產品保存期限再上架販售,維格董事長孫國華今日以員工個人行為撇清?消費者批「董娘怎會是員工個人」。
維格代理發言人林牧民表示,老婆和老公有些事情不見得會分享,且董娘是員工,她是從高中就在維格打工,一路從基層做起,最後變成董娘,並非空降的。這次董娘會竄改產品保存期限,「可能就單純出於東西還可以吃,為什麼要丟掉?」但做這件事就是不對,既然發生,公司就要面對,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維格餅家董事長孫國華:「我們的員工就是我的妻子,因為她就是我們管理組的,主管我們管理的營運、生產銷售,他們就是把我們是在各門市有超過1/3會回收到總公司五股,她已經因為貪圖方便、還有節省成本,所以她就是私底下,把那個(保存期限)做了一個更改的動作。那我相信她是善意的,我覺得在這個時候,我是應該跟他站在一起的。」
只要是民眾購買,盒子上有今年的製造日期,即便是吃完,只要拿著盒子,都能到門市來進行退換。特別強調並不是報紙所說的2013年開始竄改,而是從去年2016才開始竄改日期,強調自己一直以來都是台灣之光,不過現在發生這種事情,也讓消費者失去信心了。
連結:維格餅家改標商品 雙倍價格退換貨(2017/05/10)
連結:維格餅家改標商品 5倍價格退錢或換貨(2017/05/10)
維格餅家五股門市表示,墨條酥、蛋黃酥、鳳黃酥等3種商品,可依雙倍價格退換貨;其他商品若有問題,也可以同樣價格退換貨,且消費者不用跑到五股門市,在全省維格餅家門市都可辦理。
何萬誠透過重訊強調,雖已多年導入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及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管理系統認證,並已自主登錄食品安全管理電子平台,及建立產品生產品保履歷,仍無法避免人為管理不當所造成弊端。
消保官表示,維格餅家目前退換貨方案如下:
(一)消費者持本次保存期限標示為「EXP」之商品盒子至各門市,將立即以5倍金額辦理退費或換貨。
(二)針對「墨條酥」、「蛋黃酥」、「鳳黃酥」3類商品,無限期憑發票(購買證明)或盒子至各門市,業者立即以2倍方式退費或換貨。
(三)除上述3類商品外,消費者今年起,在店內購買的其他產品,可憑發票(購買證明)或盒子至各門市,業者將以相同金額辦理退費或換貨。
(四)如消費者食用業者商品,造成健康損害,有單據可證明者,業者願核實賠償。
連結:新北查核維格餅家 命工廠暫停出貨(2017/05/10)
連結:維格餅家桃機專櫃暫停營業 僅受理退換貨(2017/05/10)
維格餅家公司未遵行產品回收報廢作業流程,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已命工廠部門暫停出貨,業者須完成產品標示管理後,並提送檢討改善報告書,通過衛生局審核,才能重新上架販賣。檢討改善報告須說明回收機制如何控管,標示管理流程等事項。
維格餅家在桃園機場一航廈出境三樓及二航廈二樓伴手禮大街的2家門市都被要求關門,採取預防性停止營業、暫停販售所有商品,靜待調查結果。專櫃外的門簾也被拉上,並貼上暫停營業及退換貨事宜公告,內雖然還有員工,但只受理產品退貨退款及換貨服務。
連結:維格問題蛋黃酥影響消費信心 民眾不滿禮盒僅能退原價(2017/05/14)
讀者李先生向《蘋果》投訴,2月15日買了1萬元的伴手禮至上海送人,其中2千多元是買了「蛋黃酥」及「鳳梨酥」混合的維格二鳳禮盒,結果其他家餅舖都沒事,維格卻爆出竄改保存期限,讓他覺得很丟臉。他去成都店想辦理退費,店家竟規定只限整盒全部都是「蛋黃酥」或「鳳黃酥」才可以退費,讓他覺得非常誇張。
李先生說,台灣人幾乎不買鳳梨酥,這種商品大概有9成都是觀光客購買,維格提出2至5倍的賠償就是吃定觀光客不會特別跨海來台退費,僅需賠償的台灣人只佔十分之一;結果現在連這十分之一的賠償都做不好,連那幾顆鳳梨酥、鳳黃酥的錢都要計較,一點誠意都沒有。
台北市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何修蘭指出,二鳳禮盒(鳳梨酥與鳳黃酥各半)並非屬於業者公告的退費範圍,除非能證明它是竄改日期的商品,否則從法律上來看確實無法強迫業者退費;但站在消保官立場,因為二鳳禮盒中仍有鳳黃酥,這也算是業者公告能退費的品項之一,建議業者還是從寬處理。
連結:維格餅家改標賺17萬 董娘繳800萬換緩起訴(2017/08/03)
起訴指出,維格位於新北五股成泰路一段的「鳳梨酥夢工廠」,自2015年起至今年4月被搜索期間,當門市部員工陳秀淇發現架上商品剩餘的保存期限不到1/3,隨即請示主管林玟圻,將即期商品送往6樓辦公室內,由蕭詩錦指示員工林佩如等人,除修改保存期限,還將包裝字樣「有效日期」改為「EXP」做區隔,再送回1樓上架販售。
檢方統計,曾被竄改過有效期的產品,包括鳳梨酥、鳳凰酥、栗子燒、蛋黃酥、香蕉酥、墨條酥等等,共計約有375盒問題產品,以平均售價460元估算,犯罪所得約為17萬25000元。
檢察官痛批,維格公司在糕點市場中名氣甚高,是外國人來台喜好的商品,卻未愛惜羽翼,貪圖小利,但考量犯罪所得不多,蕭詩錦4人認罪,態度尚可,依詐欺、虛偽標記罪處分緩起訴,蕭詩錦、林玟圻、陳秀淇、林佩如須各向公庫支付800萬、10萬、5萬及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