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為確保民眾飲食衛生與安全,於近日派員至超市、量販店及傳統市場等販售場所,進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稽查並抽驗豆干、潤餅皮、紅龜粿、綠豆鳳片粿、草仔粿、米血糕、等應景產品共20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硼酸、規定外色素及漂白劑等項目。檢驗結果有二件不符合規定,其中一家為屏東市勝利路方姓業者所製售產品「壽桃」(防腐劑:去水醋酸0.12 g/kg)及中央市場徐姓業者所製售產品「紅龜粿」(防腐劑:去水醋酸0.13 g/kg),上述不合格產品衛生局已責令販售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同法第47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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