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農藥萬惡?如何合理檢視農藥管理?(農傳媒)
郭淑芬雲林種植美生菜的麥寮果菜生產合作社農民郭淑芬以農業從業人員的角度觀察,農藥達滅芬經過農委會防檢局和衛福部食藥署評估對人體無害,調高殘留容許量很合理,不然有的農民覺得原本用的藥不夠好,會加重用藥,用久了反而產生抗藥性。可惜這次修正農殘標準一公告,卻被外界過度妖魔化。
臺大農化系教授顏瑞泓說,農藥殘留容許量不斷被相關主管機關檢討修訂,因有些藥劑當初沒被推薦使用,農民在防治病蟲害上有新需求,就應盡快評估是否適合推薦農民使用;或發現該藥劑在其他作物有被推薦使用,且訂有容許量,但另一種作物卻還未被推薦使用,就會做動態調整,調高和新增不等同放寬。
農委會藥毒所殘毒管制組前組長翁愫慎也表示,農藥殘留容許量是可以調動的,主管機關會依據毒理資料評估應調高或降低,如果該農藥的毒性已解除疑慮,每日每公斤體重可容許攝入量值(ADI)也會改變,「只要其中任何一項數字有變更,農藥殘留容許量都會調整,不需當成《聖經》一樣,完全不能調動。」
多種農藥交互作用對人體影響仍待評估部分:翁愫慎表示,以往參加國際會議也有專家提出討論,最終認為不太需要擔心兩、三種農藥殘留會產生加成作用,因為容許值很低,可能才百萬分之一而已,還沒起作用就被代謝掉,而且殘留機制不同,也不可能發生加成作用;顏瑞泓說,不同農藥對人體的影響需要評估,程序較複雜,例如單一農藥殘留對人體有影響,兩種加在一起被人類攝食可能又有另外的影響,三種農藥又更複雜,還要考慮不同濃度。目前全世界有在做這方面的探討,但還未指出明確的影響,仍持續進行風險評估。
—
連結:農藥安全管理的七個思考(農傳媒)
近日大眾憂心,農藥在特定作物上從不得檢出到有規範殘留容許量,是否有「放寬」情形、增加食安風險,對此我們可以先瞭解我國農藥要經過哪些程序,才能登記合法使用。農藥安全的評估,主要橫跨兩個單位,行使職權不一樣,以下說明:
- 農業委員會:主要評估農藥的毒性資料、檢驗方法及規格、並會進行田間試驗,評估在作物上使用的方法、範圍,以及安全性及效果。這些是依據《農藥管理法》及其以下相關辦法進行審查,最後才能獲得農藥許可登記證,成為可以合法使用的農藥。由防檢局及藥毒所負責執行。
- 衛生福利部:主要評估農藥本身及其代謝物,對人體的風險,並依據國際相關標準及國人攝食習慣,評估攝食風險上的每日可接受取食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ADI),由於國人與國外吃的種類及比例不同,因此要根據國內人的飲食習慣來評估,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成為農場、市場檢驗農產品農藥殘留的規範,由食藥署負責執行。
如果廠商登記了一支使用在露菌病上的農藥,農友就可以直接在作物上使用嗎?不行,還要看這支藥,是否能夠使用在這作物上面,這就是推薦用藥。依據藥毒所100年專題報導〈農藥延伸使用範圍制度之沿革與推行〉,由於過去農藥登記,是以「單一作物上的單一害物」提出申請為原則,因此廠商多是基於是否有利潤,選擇登記使用的作物,也導致一些廠商認為較無利潤空間的作物,沒有合法的藥劑使用。
這問題有多嚴重?藥毒所「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站」送診案件統計,96年蔬菜送件有高達82.3%的病蟲害是無推薦用藥的,而果樹在95年也有高達70.9%的狀況。甚至連番茄、甜椒、甘藍、胡瓜等主要蔬菜,仍是有37.8%至66.7%是無推薦用藥可使用,更何況是其他的非主要作物?
因此,藥毒所除了持續進行各種農藥在作物使用的評估外,還會進行「農藥延伸使用」範圍的評估,例如僅能使用於十字花科露菌病上的農藥,經延伸使用,豆科、蔥科、莧科及旋花科作物上也可使用了。
不然有許多作物,按照之前法規,是完全不得使用農藥,但卻不是因為毒性很強,而是因為學理上應可使用,卻因為未評估過而不得檢出,因此有了延伸使用後,才能讓種植那些作物的農友有農藥可用。
—
連結:【農百科】農藥延伸使用(農傳媒)
台灣的農藥申請採取「單一作物上的單一害物」,也就是說,每款農藥申請只能對應一種作物中的其中一個病蟲害,舉例來說,豆類最頭痛的蟲害薊馬,種毛豆、四季豆可合法使用農藥「賜諾殺」防治,但兩年前種紅豆的農民一旦使用「賜諾殺」就違法,因農藥商考量成本,沒申請「賜諾殺」用在紅豆薊馬上。這樣的登記方式導致部分種植面積較少的作物無藥可用,但實際上又有防治病蟲害的需求,農民只好違法使用,驗出殘留即被貼上「使用禁藥」的標籤。
為了解決少量作物無藥可用的困境,美國早在1960年就推動「群組化農藥延伸使用」,也就是將屬性相近的作物,歸為一個群組,選出受害程度較高、防治困難的作物,成為該群組的代表作物,只要代表作物通過農藥測試,整個群組都可延伸使用。以「其他皮可食水果」群組為例,做殘留量試驗時,殘留風險較高的草莓或葡萄就是代表作物,一旦通過,群組中的蓮霧、楊桃、藍莓等31項作物,都可延伸使用。
台灣則到2009年才開始由農委會推動延伸用藥,「賜諾殺」便是在2015年11月,經專家會議討論,以延伸用藥方式,合法申請使用在紅豆薊馬。公告延伸用藥前,需經農委會專家會議,審核農藥毒性、使用方法、訂出安全採收期等(意即採收前x天停藥),還要衛福部制定相關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截至2016年11月底,農委會共公告農藥延伸使用範圍4001項,送請衛福部增修訂2083項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連結:【農百科】何謂農藥「最大殘留容許量」?超標就等於中毒?(農傳媒)
在評估的過程中,把一種農藥在某作物上的實際殘留值乘上作物攝食量,可以得到農藥的「實際攝取量」;同樣地,參考實際殘留值所訂定之MRL乘上作物攝食量後,就是農藥的「估算攝取量」。ADI由於是總量管制,因此對一種農藥的毒性,其攝入量還要分別考量其他可能殘留該農藥的作物、算出總和,成為「實際攝取總量」和「估算攝取總量」。
連結:【農藥四重奏 認識MRL、ADI】(農委會FB)
MRL = 殘留容許量或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單位:mg/
ADI = 每日可接受攝入量,即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可容許攝入量值
ADI計算方法:NOAEL / 100或其他 = ADI
根據動物實驗結果獲得無不良反應劑量(NOAEL),除以安全係數(通常為100)會得出 ADI值。
代表人體對某項物質即使每天攝取,也不會造成任何健康影響的劑量。
MRL計算方法:先依照國人的飲食習慣、田間試驗作物的殘留量結果,進行攝食風險評估。對同一藥物在不同蔬果類別農產品中,將所有訂定殘留容許量(MRL)標準最高值,和各類別農產品攝取量相乘,
最後加總取得「每人每日估算攝取總量」,再除以平均體重(60 kg)與ADI相比,此殘留總攝取量不可超過該種農藥ADI的80%為原則。同時參考國際間殘留標準,最終在新核准農藥使用的農產品上訂定合宜 MRL,作為蔬果等農產品上,農藥殘留量管制依據 。
MRL是政府啟動農產品管制的標準,遠遠低於藥物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劑量,各國都是依照同樣原則訂定殘留標準管理。
—
連結:【農業懶人包】農藥資訊怎麼找?(農傳媒)
想要全面地找到各作物病蟲害資訊及對應防治措施,可以參考藥毒所網站版的「植物保護手冊」,裡頭除了說明病徵外,也有用藥方法、安全採收期資訊供農民依循。相關內容也已建置成「植物保護資訊系統」,可以做動態查詢;或由農藥資訊服務網,依作物或害物分別查詢准用範圍。
簡單判斷病蟲害還可以參考藥毒所網站的「病蟲害診斷分類」,先點選作物類別,再根據描述的病徵找到可能的害物和防治建議。另也有《作物病蟲害診斷》電子書可參考。
如果想要知道特定農藥的詳細應用資訊,例如能用在哪些作物的何種病害、哪些廠商獲得許可證、各家產品如何標示、農藥作用機制為何等,都可以在藥毒所「農藥資訊整合檢索平台」找到;這項系統還整合民意問答集、藥害資訊。農藥常有使用方法及範圍的修訂調整,相關資訊都可從防檢局建立的「農藥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找到。
民眾若想要查詢農藥的毒性資訊、危害辨識資料,則可以至「農藥安全資訊資料庫平台」,輸入農藥的名稱後即可進行搜尋。食藥署建有「健康風險評估資料專區」網站,可在主類別選擇「農藥」,或輸入農藥名稱做檢索。農藥的化學及物理性質、毒性試驗結果、風險評估準則、各國法規等資料可以輸出為文件檔。
—
小編評:看了農傳媒這五篇文章,小編覺得真的學了很多,原文內容更多說明與案例,一定要點進去看喔(尤其是最後一篇ADI、MRL、實際攝食量之間的關係說明超清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