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項新制上路,桃園衛生局呼籲業者注意,違反最高罰400萬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長關百娟表示,這9項新規定中包含8項標示新規定和1項追溯追蹤新規定,包括:(1)特定魚種為品名之標示;(2)巧克力的品名標示與規定;(3)包裝食品與玩具併同販售應標示醒語規定;(4)食品添加物應明顯標示登錄碼;(5)市售大麥食品標示規定;(6)市售太白粉產品標示規定;(7)特定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8)食品業者強制電子申報追溯追蹤資料與開立電子發票;(9)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等,業者若違反,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連結:雖然已經提醒好幾次了,小編再次整理這九項法規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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