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國小有機午餐採購鬆散,台北市教育局澄清已明訂驗收標準

連結:國小有機午餐 挨批採購鬆散(2017/01/11)

台北市教育局砸三千八百萬元,推動國小生每週一次有機午餐,下月起全市實施,但北市議員黃向羣檢視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三都的有機餐採購流程,有機蔬菜從產地、截切、運輸、銷售都有嚴格規範,北市卻放任學校團膳廠商各自簽訂契約,未善盡把關之責,且食材規格、交貨方式與罰則也都沒明訂,痛批教育局為德不卒,落後新北、桃園之後。

教育局科長黃國忠說,目前採購有機蔬菜或有機米,以農委會授權認證的有機農產品,不限定契作生產的供應商,採用各校自行招標,是為了讓學校有更多選擇空間,尊重學校決定,不讓食材選擇受到拘束。

小編評:議員開炮囉~

連結:北市教育局澄清 國小有機餐有明訂驗收標準

連結:新聞稿1060111媒體有機午餐報導不實特予澄清(台北市教育局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依補助本市國小學校午餐使用有機蔬菜或有機米實施計畫,明訂有驗收標準,並請學校將相關規範納入午餐採購契約,依驗證標章等進行驗收,如有違規情形,教育局午餐契約範本亦有明訂相關罰則供各校把關。

有機蔬菜或有機米驗收標準詳述如下,廠商應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等相關法規辦理, 並出具有機驗證機構之認證標章證明,及農藥殘留檢驗合格證明,以確保有機食材來源之品質;有機蔬菜處理透過認證之有機蔬菜截切廠;有機米應為當年期之食米(稉米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訂頒「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點」規定,每年9月1日至翌年2月底止配撥當年第一期米或其前一期米,翌年3月1日至8月31日止配撥當年第二期米或其前一期米)。

另依教育局午餐契約範本明訂,抽核供應廠商現場及食材部分,如未依規定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或合格工廠產製食材罰記5點、食材來源證明(合約等)不齊全罰記3點;廠商供應之食品品質與契約不符罰記1-5點,其他缺失(視情節輕重)罰記0-3點,學校視情節輕重要求改善或記點,另若廠商提供不實食材來源證明,不可歸責廠商罰記5-10點、提供不實食材來源證明,可歸責廠商罰記10-20點,農藥或動物用藥藥物殘留檢驗罰記10-20點,每點罰款新臺幣2,000元以上。

小編評:哈哈哈哈,議員被打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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