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游「雌激素養烏魚」報導,引起各方對法規不足與媒體製造恐慌之討論

事由 : 上下游魚2017年1月4日刊登烏魚養殖業用雌激素飼料養殖烏魚,恐增加食安風險之報導,遭網路評論家 Lin bay 好油反擊此言論係以謠言扯漁民後腿。


連結:業界公開秘密 雌激素養烏魚 漁業署無視違法食安風險(上下游)

養殖者大多會在烏魚生長關鍵期投以添加雌激素的「變性飼料」,使母魚比例高達九成以上,早已是業界公開秘密,但我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未在魚類列有雌激素項目,依法不得使用。

雖然漁業署和養殖業者都認為,變性飼料只在烏魚生長期施用幾個月,到成熟時應該已經吸收代謝完畢,民眾無需恐慌,但至今並未有嚴謹的學術報告證實其安全無虞,且目前技術無法分辨魚體的雌激素是天然形成的還是人為添加的。

連結:邁向更好的烏魚產業 漁業署:禁用雌激素 輔導自然養殖(上下游)

漁業署也說明,曾於99年及103年委託專家檢測養殖及野生烏魚子中之雌激素,檢測結果均為無非天然雌激素,故未將雌激素列入飼料檢驗項目,另因目前雌激素不在合法使用的藥品範圍內,所以在養殖烏魚時究竟如何被使用,資訊一片空白。飼料廠並未標明在配方中含有哪種雌激素成分、也未說明含量,漁民何時投餵、投餵多少、是否遵守停藥期,也都沒有明文記錄。

台灣大學漁業科學研究所教授韓玉山指出,許多國家在水產養殖上都禁用性荷爾蒙。,另研究顯示「當養殖用水排放到自然水域中,流到河川、近海,內含的雌激素將可能造成生態破壞」。

漁業署雖指出近年兩次調查並未發現養殖烏魚和野生烏魚體內雌激素含量差異,但因並未公布調查內容,民眾無從進一步判斷。不過漁業署已明示未來不得在飼料當中添加雌激素,將輔導天然養殖烏魚。

小編評:先看看上下游的報導吧!


連結:扯農民後腿的農業媒體:關於雌激素養烏魚的謠言(Lin bay 好油)

做生意求的是財,農民辛苦一整年當然也不是為了賠本做慈善,指控農民添加雌激素,最好先知道雌激素並不是便宜的東西,一公斤要價近20幾萬,看天吃飯並不好賺,誰會想濫用?

烏魚在還是幼魚時,既不是公的也不是母的,而是雌雄同體的狀態,因此,在烏魚即將長到可以決定性別時,會使用微量的雌激素來干擾烏魚,讓牠認為自己是母的,於是成長為母魚,並不是利用雌激素將其從公魚轉性成為母魚。在性別確認後,還必須再經過一年到二年的飼養才能收成,等到收成時哪來的雌激素殘留的問題?

我國添加物的管理辦法是正面表列,沒有列在表上的都不能使用,所以任何可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的創新方式,只要沒有在表列上就不能使用,也就是說,非法不一定代表不安全。1990年起,沈教授發現利用微量雌激素干擾的方法,可以提升雌魚的比例,到現在整整26年的時間,四處奔走卻沒一個官員積極處理。

雌激素的非法使用凸顯的是漁業署根本不想幫助農民解決問題的心態,經過這麼多年,問題一樣沒有解決,這種公務員的冷漠才是農業發展中最可悲的事情。

小編評:林北好油直接點名顢頇官員的無為傷害產業、使產業無法進步,也直接說明上下游的媒體殺人,將風向導向傷害業者的方向,真是又嗆又直白,小編覺得筆仗好刺激啊!不過到這裡,我真的覺得林北好油說的真有道理。


連結:為食安把關 加強烏魚養殖管理(漁業署新聞稿)

漁業署指出,以往因研究計畫檢測養殖及漁撈結果無差異,故現階段未將雌激素列入飼料檢驗項目。為落實食品安全,該署將自本(106)年度飼料抽驗計畫,就烏魚飼料新增檢測雌激素項目,並加強宣導飼料加工廠勿製造含雌激素飼料,倘有違規添加雌激素,將依飼料管理法相關規定裁處;另對於烏魚養殖將會同水產試驗所共同推動自然之養殖方式,勿投餵含雌激素之飼料,以降低民眾疑慮,維護水產品食用安全。 另為降低民眾疑慮,該署將協請水產試驗所加速進行中之「全雌化烏魚種苗繁殖技術之研發」計畫研究,期望儘速以育種方式達成全雌化烏魚種苗繁殖技術,俾回應產業需求及輔導與推廣漁民養殖。

小編評:既然無食安疑慮,又怎麼會有落實食品安全的說法呢?感覺依舊是個無為而治,你們去吵你們的,但我自己慢慢來,不做改變的步調啊…


連結:蘋果調查:餵雌激素 魚苗95%變母魚(2013/12/31,舊資料)

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兼任教師孫寶年24年前帶著研究生到台南租池做飼料配方實驗,老養殖戶「阿豬伯」不厭其煩傳授半生訣竅,助他們研發出讓雄烏變帶卵雌烏的技術,感念「阿豬伯」不藏私,孫寶年放棄申請專利,以善念造福辛苦的養殖戶。

烏魚剛孵化時體內只有生殖細胞,沒分精巢還是卵巢,變因取決於陽光、水溫及生長密度,在1年以內的菜魚仔(魚苗)飼料中加微量雌激素,刺激烏魚自體產生雌激素、發展出卵巢,即可達養殖2年有95%含卵雌烏的目的。

至於小烏魚吃含雌激素飼料,再給人吃,會有殘留問題嗎?孫寶年強調:「飼料若加入過多雌激素,並不會讓雌烏變多,且菜魚仔從成長到收成至少需2年,體內只存在魚體自行產生的雌激素,不必過度擔憂!」

小編OS:附上好久以前的舊報導,這件事真的不是秘密,連報紙都大肆盜導過了。此事件爭議點在於:雖有違法使用雌激素引導烏魚朝向母魚生長發展之事實,卻無殘留雌激素造成食安風險之疑慮,但素來為農民發聲之上下游媒體卻以聳動角度來報導,恐造成消費者放棄食用烏魚相關製品,傷害烏魚產業。

整體來看,政府長期的不做為,真的是影響烏魚養殖產業進步的一大因素。


連結:烏魚雌激素是禍首?養殖漁民面對飼料成分不明才是痛(農傳媒)

《飼料管理法》第14條規定,飼料或飼料添加物銷售前,必須在外包裝標示成份、主要原料,但實際上,飼料袋通常只會標明粗蛋白質、脂肪、灰份、微量金屬、魚粉等等,其他都屬商業機密,不對外公開。

雖然《飼料管理法》要求飼料必須標示成分,但大多廠商都沒100%標示,漁政單位稽查頻度與強度不足,養殖漁民不知自己買來的飼料產品是否有未知成份。

長期關注永續海鮮的「湧升海洋」創辦人徐承堉指出,很多水產末端檢驗出問題,回頭去追,才知道原來早在飼料就出問題了,但漁民要求公開成分,業者也不願意,即便換其他家飼料,還是面臨一樣狀況,因為台灣飼料廠是寡占市場,幾乎都沒按法規標示所有成分。

對於產業要求,主管水產品的漁業署態度很消極,副署長黃鴻燕回應,動物飼料管理是農委會畜牧處業務;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則表示,動物用藥有要求公開成分,但不用公布比例,業者使用大豆、玉米或是魚粉等,理應要公開,不過畜牧處是制訂法規,水產飼料主要由漁業署管理。

事實上,已經有飼料廠將大部分成分標出來,卻反而遭到同業誣陷攻擊加了不該加的金屬,但某些微量元素其實是魚蝦必備的營養,含量很微少。飼料廠人員無奈地說,全標示其實沒問題,但水產知識也要跟上,許多人對食安的恐慌源於知識不足,透明化標示、追求食安是必然趨勢,但同時要花時間教育消費者、養殖戶。

小編評:農傳媒參戰,又引出了一個大咖回覆,不過我覺得這篇沒有回覆到重點,沒說明官方為何不做雌激素的使用評估或著為何不強制業者做全成分標示。


連結:羅秀婉、李武忠/ 在漁業署宣布雌激素禁令之後─期待烏魚產業之永續經營(上下游)

對於目前仍在池中之1~3齡養殖烏魚,由於已使用過雌激素,若依現行規定不能作為食用,如何善後,漁業署應有配套措施,讓養殖業者損失可減至最低。我們建議對於禁令前已使用過雌激素之池中養殖烏魚,考量到養殖業者生計與消費者權益,業者可回歸傳統方法養殖至上市,但建議政府可仿黃豆基因改造食品,特准業者在今∕明兩年內可採「產品履歷標示」標明禁令前之使用狀況(包括使用雌激素種類、劑量,使用年月日、期間等),並標明禁令後確實未使用雌激素養殖,政府查明清楚就可上市販賣。

鑑於雌激素在魚體及人體內作用,不僅涉及生殖、內分泌,也包括免疫等生理領域,政府應該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做深入探討。同時為去除不必要的食安風險,禁用激素不僅是要檢測不出,更重要的是養殖全程均不使用激素才能當食用魚,這關乎食品安全及養殖業之永續經營,不能刻意被模糊。

隨著消費者食安意識之提昇,歐洲許多國家已明令激素不可使用於養殖食用魚(European Directive 96/22/CE)。但台∕日官方似乎仍持默許態勢,日本方面不見官方此方面之資訊,但在《日本の水產養殖》(中田誠著,幸書房,2008)一書中,作者也坦言日本水產養殖業者使用激素於魚苗調控性別,有食安之疑慮,中田教授認為有必要加以究明。

小編評:這部分在台灣應該幾年內還是無解(維持我國一貫步調)。


連結:水試所所長陳君如 / 天然養殖確實可行,用科學讓水產更安全(上下游)

水試所所長陳君如表示,「現在衛福部明確規範雌激素禁用,飼料管理法裡面也不允許添加,歐盟近年也規範不能添加,我想這也是一個國際的趨勢。」面對養殖漁民反彈:為何以前可以用,官方甚至輔導漁民這項技術,現在卻喊禁就禁?

「那時候不了解這麼多,」陳君如舉例解釋,從前「富來頓」(呋喃劑)也是大家都在用的藥,民國72年甲魚遭霍亂弧菌污染,衛生單位也是用這個做消毒。「可是後來發現它會致癌,這個就變禁藥了。科學的進步就是這樣與日俱進,不是說以前可以、現在就一定可以,現在不可以的,也不代表以後不可以。」

東港中心解說,烏魚全雌化種苗生產技術,是先把烏魚雄性化,成為neomale(新雄烏魚),也就是帶著雌性基因的公魚。必須養到牠生殖腺成熟,再與正常的雌魚交配,之後再看子代是不是全部都是帶有雌性基因的雌魚。

小編評:這篇解釋了不用雌激素的養殖技術,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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