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起案件起因南部專門鰻魚加工銷日的水產公司於3月初向桃園市明泉國際公司余文全訂購5公噸的活鰻魚,余向雲林縣的養殖戶購買5公噸活鰻後,未等到檢驗報告出爐,就將這批活鰻送往南部水產公司加工,但檢驗報告出爐赫然發現有動物用藥孔雀綠與還原孔雀綠。
余男不堪損失,涉嫌於今年4月間混雜其他鰻魚片製成「蒲燒鰻魚片」,企圖販售,遭檢方即時攔截,查獲近3公噸的含動物禁藥孔雀綠與還原孔雀綠的「蒲燒鰻」與半成品「白燒鰻」,依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罪嫌將余男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余男坦承犯行,供稱該批鰻魚原本賣給其他加工廠,因為驗出禁藥被退回,自己不甘損失才會鋌而走險,法院考量到,余沒有前科,並於犯後深具悔悟,因此予以緩刑2年,並在一年內須支付國庫15萬元。
小編評:兩年前的精采大案,真的是靠檢調抽絲剝繭一路找到最上游問題飼料添加物,相關案情整理大家可以看看iQC舊聞「烤鰻魚含禁藥孔雀綠,近四噸產品險上市,明泉國際負責人遭逮」,大家可以回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