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買明天過期」衰!年節買到即期零食

過年期間招待親友,不少民眾都會到賣場、超市購買零食,台北有民眾1月31日,到超市提前辦年貨,買了好幾包零食,其中在貨架上抓了一包米果,因為不是即期商品,當時也仔細看有效日期,隔了幾天後打開來吃,卻發現口感軟軟的,像是過期,翻出發票才發現,他1月31日在賣場買的米果,竟然隔天也就是2月1日就到期


消費者沒注意,業者或許也有疏失,表示「即期」米果應該是個案,可能工作人員沒注意,消費者持發票向客服反映,會依照個案來處理


民眾下手前,多半會留意有效期限,然而其他賣場的作法,像是餅乾、飲料等食品類商品,一旦效期剩下1/3,也就是說,保存期限如果有9個月,剩下3個月的時候就會主動下架,或者視狀況當即期品出清,免得造成消費者有不好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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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色澤、聞味道、手觸摸 「三感」挑最佳賞味品



要怎麼買到最佳賞味期限的商品,除了從製造日期、有效日期,去挑選還可以利用「三感」來決定,眼睛看色澤、鼻子聞味道、手感觸摸,在購買生鮮蔬果、肉品上,很實用;另外也可以用切割的刀口色澤來分辨,如果變黃,就代表放了比較久


只是買東西不是每次都能眼見為憑,虛擬通路怎麼自保,良心賣家會標明,距效2.5個月、6個月,或是有提供7天鑑賞期,可供退貨,但沒有標明的,消費者可以在下訂前,利用商品問與答,詢問商品資訊,避免花錢買到不滿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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