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農委會即將公告修正後的「營利性野生動物買賣加工管理管理辦法」,鳥店業者昨天串連到農委會林務局抗議修法影響生計,然而多個動保團體則支持修法,反對任何忽視野生鳥類生存權益的不法捕捉和商業販賣。
農委會要求業者販售時應提供動物來源證明,並不得販售未離乳的哺乳類野生動物或未能自行取食的鳥類,且業者必須是相關科系畢業或受訓一個月以上,或有相關工作三年經驗,而且店家還要有合法許可證及特約獸醫師。
不過,這些規定卻引來鳥店業者的反彈,認為修正草案根本是逼業者關門,因此昨天發動三百多人抗議。有業者指出,這些規定幾乎都做不到,尤其是醫療部分。也有業者認為要求進口鳥類的來源許可證是很不合理,政府既然核准進口,但沒開證明文件,而現在卻要求合法文件,根本不合理。
小編評:我支持這案子,可以管理來源有什麼不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