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國軍飲食安全,台中市府日前派員到國軍副食供應中心各副供站,抽驗蔬果12件,檢驗311項「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出爐;其中1件青江菜檢出農藥殘留超過標準值,衛生局除立即通知太平區坪林副供站停止供應外,並立即移請源頭廠商雲林縣衛生局續辦。
衛生局派員到大雅區清泉崗副供站、南屯區成功副供站、太平區坪林副供站、后里區后里副供站等共4處,陸軍副食供應中心副供站抽驗蔬果;其中,太平區陸軍後勤指揮部副食供應中心坪林副供站抽驗的「青江菜」檢出「待克利」0.03ppm(標準:0.01ppm以下),抽驗結果不合格。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業者產製的食品若檢出殘留農藥且超過該品項「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限量範圍者,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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