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食安檢舉獎金一案39元,挨批「看得到、吃不到」

台中市政府提高食安檢舉獎金發放比率,從50%提升至70%,且不設上限。但市議員江肇國卻表示,台中市食安獎金發放,過去4年來受理4649件食安檢舉案,只發出6萬5500元獎金,平均檢舉一案獎金只有39元,新規根本「看得到、吃不到」。

江肇國說,台中食安檢舉獎金,取消以往每案最高1500萬元的限制,改為最高罰金2億元,發放標準高於中央,檢舉人最多可領7成,約1億4000萬元;但過去4年4649件檢舉案件中,裁罰1680案,一共才發出6萬5500元,平均一件案子分到39元,比例連萬分之5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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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去年才強化檢舉獎金制度,江委員把時間拉到這四年內統計,根本就是統計學沒學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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