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通過《消費者保護法》修正案,增定消保團體發表檢驗結果後,應公布檢驗相關資訊並通知相關企業,如發表檢驗結果有誤,應更正澄清,並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連結:消保團體檢測有誤 《消保法》修法:「得吃官司」
行政院會上周又通過「消費者保護法」修正案,未來民間團體公布檢驗結果有可能會「吃官司」。消基會今日上午痛批,此舉箝制消保團體,政府管理不善又向業者立場傾斜,是「消基會條款」、「企業經營者保護法」。
看來媒體、上下游、綠色和平組織、消基會會來發佈相關訊息要更小心了。
連結:消基會痛批:消保法修正是「消基會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