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25日晚間接獲台灣駐越南經濟組函報,越南農業部頃公布今年10月實地查核台灣輸往越南水產品廠商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及食品安全環境訪廠報告,指出台灣輸越水產品廠商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性有所缺失,建議我方儘速改善,越方並做出四項決定:
- 暫時停止台灣廠商、漁船申請列入輸越的合格水產廠商名單審查。
- 自12月1日起,台灣輸越水產品採取逐批檢驗措施,始准予通關放行。
- 上述取樣與檢驗等費用由進口商自行支付。
- 越方將於收到我方針對訪廠報告所提改善計畫,並評估認定合格後,始得取消上述措施。
國貿局今天除了緊急邀集標準檢驗局、漁業署等相關主管單位共同研商因應方案,也立即要求台灣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洽越方釐清上述逐批檢驗措施相關作法,將待越方提供查廠報告後,詳細檢視查廠報告內容是否有不合理及違反相關國際經貿規範情形,以向越方爭取台廠應有權益。
另一方面,負責提送外銷越南水產品管理制度及合格名單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已緊急通知其認可出口廠商,並將於收到越方查廠報告30個工作天內研提改善措施,以促請越方儘早取消對台灣採取邊境逐批檢驗及恢復認可新的水產品出口廠商措施。
小編評:事情好像很大條啊!
台灣外銷的水產加工廠大多擁有HACCP驗證(危害重要分析管制點),根據食藥署公文,越南在10月來台稽查水產加工廠是否符合HACCP和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洋洋灑灑列出數十項缺失,小至設備生鏽、員工未戴口罩等等,大至成品和半成品沒有區隔、加工廢棄物和產品放在同一個冷凍庫。有工廠標榜急速冷凍,製程時間卻高達16~18小時,越南認為急速冷凍合理時間應為4小時,台灣廠商拉這麼長恐影響品質。有加工冷凍鱸魚片的工廠,員工僅25人,卻能在3.5小時內,加工完成高達30噸產品,不合常理;沒有明定批號編碼供追溯、沒有第一時間紀錄原料驗收結果,只是某天「一個人坐下來,從頭寫到尾」。
負責外銷工廠HACCP、GHP查核的標準檢驗局第二組簡任技正陳吉勝表示,目前每年都至少查廠一次,工廠難免有些小疏失,例如地沒掃乾淨,但應該不至於到「系統性缺失」,這次越南在高雄、宜蘭查了4個廠,有些是定義認知的問題,例如越南認為14小時不算急速冷凍,標檢局會輔導廠商不要宣稱是急速,寫冷凍即可,讓宣稱和實際作為一致。
小編評:越南報告舉出的這些範例,看起來都挺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