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於2013年9月啟動,當時屢被外界質疑沒有法源依據,無法強制食品業者加入,或是開罰未加入業者,但今年10月通過《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強制規範經北市衛生局公告類別或規模的食品業者,應加入食材登錄平台,公布食品來源與流向追蹤系統及生產履歷等,違者將可依法開罰。
王明理說,食材登錄平台資料庫至今已收錄18種類別食品,涵蓋75項營養素,共計1346項食品,經衛生局公告須加入食材登錄平台的食品業者,應配合《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加入,未加入者將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可處3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情節重大未加入者將處6個月至1年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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