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修野生動物法 能不能吃看公序良俗

大陸當局近來修定法令指出,能不能吃野生動物要看當地的公序良俗,「你做了有損形象,那就不能吃」

2015年12月26日,大陸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審議草案,這是「野生動物保護法」自1989年實施至今26年來首次修訂

大陸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司總工程師嚴旬表示,新法上路後,上述情況可望改善;另一方面,也會開始清查網路上的販賣行為,若隨意放生野生動物,會被要求捕回,否則就會面臨罰金

嚴旬說,對於野生動物能不能吃,草案並未提,而是強調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要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並且還要符合公序良俗。大家認為這件事情不能做,「做了有損形象,那就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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