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內賣便當免抽查 法官用餐衛生堪慮

《蘋果》接獲民眾投訴,派人前往現場瞭解,確實發現攤販將餐桶運到司法大廈飲食區,直接放在地上販售便當、濃湯,看起來確實頗不衛生。負責管理飲食區的台中地院表示,攤販區依規定應出示商品來源出處、上游廠商檢驗報告,且須每月送衛生局檢查,未來將加強現場放置空間衛生,避免不良觀感。

投訴人指稱,司法大廈地下室餐廳依規定要接受衛生局不定期抽驗檢查、餐廳人員每年繳交健康檢查報告,並要為消費者投保意外險,且煮食器皿鍋碗盆瓢都不得置於地面,環境區域也要保持清潔衛生,租金每月6千元到8千元不等,但攤販區1天租金只要250元,只有中午用餐時間出現,剛好避開衛生人員不定期現場抽驗檢查,且業者無須投保、健康檢查,食品衛生安全無人控管,令人憂慮。

台中地院表示,餐廳區的餐廳依規定確實需要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報告、為消費者投保,且須不定期接受衛生局檢驗,以維護司法大廈人員食品衛生安全。不過攤販區管理規則不同,屬於日租區,規定是不得使用火爐烹煮,所以攤販從外面運送進來銷售,不過仍須附來源出處、衛生局檢驗報告等。截至目前為止,尚未發生食品衛生問題,至於湯桶隨意放置地上的狀況,未來將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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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喔喔喔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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