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料驗農藥,16中藥需附證明

衛生福利部防堵食安漏洞,公告進口食用香料乾燥植物,入關時都要檢驗農藥;另自5月5日起,紅棗、黃耆、當歸、甘草等16項中藥,進口時檢驗合格證明

今年4月29日已公告,自即日起,進口香料用乾燥植物及植物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都必需加掛「F01」序號

食藥署指出,進口花卉、香料等食用乾燥植物,如果有專屬號列,應依專屬號列申請輸入,並且農藥等項目的查驗合格,才能通關入境。無專屬號列者,依照4月29日的公告,也必須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
 
以往玫瑰花、薰衣草等可製成花茶的原料,業者可以「香料植物」號列入關,食品檢驗不是必要條件,變成大漏洞。這由連鎖茶飲店英國藍的玫瑰花茶、3點1刻直火烏龍玫瑰茶的進口玫瑰花瓣相繼檢出DDT,可見一斑
 
另外,衛福部中醫藥司修正「應施輸入查驗中藥材之相關查驗規定」,自5月5日起實施,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杜仲、肉桂、柴胡、黃芩、半夏、牛膝及大黃等16項中藥材於邊境進口時,業者應檢附合格檢驗證明文件,申請報驗審查,才能通關放行
 
中醫藥司同時指定,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及杜仲等10種中藥材,必須另外接受抽批檢驗,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重金屬、微生物等
 
這16項中藥都屬於「藥食兩用」,不僅是中藥方劑常用藥材,也用於藥膳,例如四神湯、羊肉爐、火鍋湯底、補氣茶飲等

連結: 食用香料驗農藥 16中藥需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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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茶安連環爆,食藥署追查發現,不少市售花茶都是進口,依現行海關報驗,這些花茶多半以「香料植物」號列輸入,不須當成食品檢驗。食藥署終於「補破網」,即日起所有「香料植物」視同食品,業者若有沐浴、薰香等用途需求,才能提證明申請專案免驗農藥

「香料乾燥植物」有薰衣草、迷迭香、薄荷、馬鞭草、玫瑰花等,包括種子、果實或壓碎的花瓣、粉末都可用這個稅則號列輸台。過去業者若不主動說明植物要拿來做食品,就不須檢驗農產品的300多項農藥,形同是個「大漏洞

今年3月曾討論過,香料植物是否該加掛食品檢驗的稅則號列。不過當時有業者提出,很多這類產品都是要做香皂、沐浴乳、薰香包、擺設,不完全為食品,因此預告暫緩

吳宗熹說,近期會和海關、國貿局討論,檢討新制度實施後的狀況,若非食用專案申請案件很多,造成作業上的不便,會再研擬是否將「食用香料植物」與「非食用香料植物」分2個號列報驗

連結: 補破網 香料植物要驗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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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公告資料來也:

公告修正「應施輸入查驗中藥材之相關查驗規定」,並自…
http://discuz.iqc.com.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162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即日.
http://discuz.iqc.com.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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