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規生效,電子菸繼續賣需FDA批准

週一(8月8日)起,有關電子煙等菸草產品的聯邦新規正式開始實施。即日起,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FDA)將加強菸草產品的審批,並限制其零售途徑。

新規規定,所有使用氣化裝置的菸草產品均需經過政府批准;商家必須要求客戶提供證實年齡的身分證明;不能再向客戶提供免費樣品,也不能再稱某產品有助於戒菸。新規的覆蓋範圍也包括了手工捲菸、水袋菸和菸斗菸絲。

FDA官員將對2007年以來的所有電子煙產品進行評估。這些產品如繼續銷售,均需獲得FDA批准。不過製造商還可以在申請許可證頭兩年以及FDA審核的一年中,繼續銷售現有產品。

 

小編評:我把新規定的原始連結附在下面,大家可以自己看喔。

連結:新規生效,電子煙繼續賣需FDA批准

連結:FDA’s New Regulations for E-Cigarettes, Cigars, and All Other Tobacco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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