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浪費 美國考慮改變食品過期日期標示

長久以來,民眾在購買食品前,會檢查食品上標示的「到期日期」,以確保買到新鮮食品。但由於美國沒有一個統一規定,市面上出現了許多標示,造成民眾誤解,將依舊可食用的食品拋棄。康州聯邦參議員布盧門撒爾(Richard Blumenthal)和緬因州聯邦眾議員平格利(Chellie Pingree)18日提案,統一食品標籤將規範有效期限標示,以減少每年高達1,620億美元的食品浪費。

《赫芬頓郵報》報導,目前美國市面上食品截止日期標籤混亂,有「在此日期前出售」(sell by)、「在此日期到期」(expires on)、「在此日期前最好」(best before)及「在此日期前使用」(use by)。結果導致消費者認知混亂,不清楚到底這些日子代表什麼,到底是食物過期不能食用,還是食物已經過了最美味的階段。新的立法將食品日期標示規定成兩種:一個告訴民眾食品最好吃的時期,另一個標示截止日期,過期不適合食用。

據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調查,由於到期日期混亂,90%的美國人拋棄了依舊可以食用的食品,這種浪費比雜貨店、餐館或食品供應鏈的任何環節的浪費還多。實際上,美國私人浪費了價值1,620億美元的食品,這些食品耗去了美國每年供水的25%,同時創造了相當於3,300萬輛汽車的溫室氣體,是「垃圾填埋場最大的垃圾來源」。與此同時,六分之一的美國人面臨缺糧問題。

事實上,嬰幼兒奶粉是唯一有聯邦立法規定「在此日期前使用」(use by)的食品。但是,這個日期只代表營養成份會下降,而不是說過了這個日期奶粉就變壞了。

新提案將「在此日期前使用」(use by)加了兩個字成為「在此日期前使用最好」(best if use by ),希望能給消費者傳遞最清晰的訊息。

雖然只加了兩個字,但哈佛大學法學院食品法及政策中心主任雷伯(Emily Broad Leib)認為,對減少食品浪費可能產生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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