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年4月在台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等地區百貨商行及賣場等通路,隨機購買20件涼蓆商品進行檢測,依據國家標準CNS 15720「蓆」進行「過氧化氫」、「限用塑化劑」及「甲醛含量」等三項品質檢測,另依《商品標示法》查核中文標示。
結果品質項目彰化的銘華商行販售的「大青竹蓆」「甲醛含量」不合格,該商品被驗出甲醛含量平均值為每公升4毫克,不符國家標準甲醛釋出量平均值每公升0.5毫克以下的規定,超標7倍,另外該商品甲醛含量最大值為每公升5.4毫克,也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每公升0.7毫克,超標6.7倍。該商行表示已下架,民眾可憑發票退換貨、退費;「中文標示」初步檢查有13件不符《商品標示法》規定。
小編評:躺起來癢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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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涼蓆」檢測結果(標準檢驗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