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囤過期品,改標再賣,夭壽商呷人夠夠(2016/05/18)
連結:另1起,黑心商,過期魚貨賣五星飯店(2016/05/18)
連結:噁!退貨海鮮,變5星食材(2016/05/18)
連結:漁洋賣過期海鮮,波及福華、國賓(2016/05/18)
新北地檢署接獲漁洋國際公司離職員工檢舉指出,該公司涉嫌自2014年起,以塗抹去漬油方式竄改銷售日期,再以打印機將期限延長一年,由於出貨量大,10多位員工幾乎都曾參與改標工作。
檢警會同新北市衛生局前往蘆洲環堤大道漁洋國際公司,以及冰存過期貨品的億源、華漢、順億興等冷凍倉儲公司稽查,共查扣包括北海道生食級干貝、生食扇貝、熟白蝦等33項、共250公斤貨品,以及帳冊、電腦主機等證物,並以「被告」身分將漁洋公司負責人楊添福、會計張秀治夫妻,以及楊添福之弟楊義銘與經理陳文欽帶回複訊,另以「證人」身分帶回10多名員工訊問。
辦案人員從帳冊發現,漁洋近年送貨地點遍及全台,除知名飯店外,還有高爾夫球場、連鎖火鍋店,部分店家曾退貨,原因是「過期」或「品質不良」。辦案人員懷疑,漁洋另低價向宜蘭等地盤商進過期魚貨,改標後以市價出售,利潤至少2、3倍,且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燒毀帳冊滅證。
據指出,這些改標販售的過期食材,包括北海道生食級干貝、生食扇貝、熟白蝦、特選活鯛等海鮮產品,甚至連高檔的哈根達斯冰淇淋也名列其中;至於這些過期食材供銷範圍擴及北台灣的餐廳、飯店、海產店、燒烤店,連五星級的國賓、福華飯店都中鏢。
添福與妻子兼會計張秀治、弟弟楊義銘及經理陳文欽等4人,昨以被告身分遭約談後坦承犯行,楊添福稱,為避免下游廠商退貨損失,才自2013年間開始指示員工竄改保存期限,但辯稱僅在干貝、鯛魚片動手腳,否認故意買進過期魚貨牟利。
國賓大飯店昨喊冤,僅在前年向漁洋進口3公斤的蝦試菜,當時對品質有疑慮,因此沒繼續叫貨,「我們也是受害者。」台北福華大飯店說,未採購到疑遭改標的產品,現已將向漁洋商品全數退回,檢驗報告出爐前無限期停止與漁洋合作。
福華公關表示,基於分散風險及維持供貨品質,福華共向五家供應商訂購海鮮,漁洋國際是其中之一;昨天清查進貨明細,確認近三個月內未向漁洋國際購入問題產品,並將購自漁洋國際的存貨全數退回。
小編評:這廠商真是黑到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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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偕同檢警與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漁洋國際有限公司」涉嫌竄改水產品有效日期食品案件(2016/05/17)
「漁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竄改水產品之保存期限,販售予飯店、海鮮餐廳、熱炒店等食品業者。食藥署日偕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與檢警,至該公司之工廠及倉儲等處進行搜索,於倉庫冷凍櫃內查獲違規貯存逾期或未標示有效日期產品,現場立即封存並由檢調人員查扣下游業者資料及進銷存憑證等相關事證,全案已由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小編評:究竟會開罰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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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已搜百公斤!漁洋賣過期海鮮,北市令48小時下架(2016/05/18)
台北市衛生局也提醒餐飲業或食品販售業者,只要曾有進貨或販售由漁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億源食品冷凍股份有限公司、順億興股份有限公司及華漢冷凍食品公司等供應的65項過期產品未使用完畢者,應於5月19日午夜12點前主動向台北市衛生局通報,並於5月20日午夜12點前下架完成。
期限一過,台北市衛生局強調,依「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規定,食品業者於獲得食品不安全訊息時,應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衛生局查核確認,48小時內預防性下架完成,屆期查獲違反者,依同條例可開罰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燒到台北的下游通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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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台東下架竄改有效日期問題水產品(2016/05/19)
「漁洋國際有限公司」涉嫌竄改水產品有效日期,並販售給飯店、海鮮餐廳、熱炒店等食品業者,台東縣衛生局接獲通知後,派員前往台東縣下游進貨餐廳知本老爺酒店,進行產品下架。台東縣衛生局表示,基於食品安全考量,知本老爺酒店飯店將漁洋國際公司的四點五公斤圓鱈下架退貨,已沒有其他問題產品。
小編評:知本老爺酒店也被燒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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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漁洋國際過期水產流入桃園,衛生局要求下架(2016/05/19)
衛生局表示,漁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將已過期的水產品效日期竄改後,賣給飯店、海鮮餐廳、熱炒店等食品業者,部分水產品甚至沒有標示有效日期。
違規食品共有33項,包括違規食品包括,冷凍蝦仁、扇貝、冷凍調理剖背蝦仁、冷凍生白蝦、北海道生食級干貝、冷凍扇貝、貴妃鮑味片、北海道生食級干貝、生食扇貝(未帶殼)、生食扇貝(未帶殼)、735熟白蝦、FRESH FROZEN SHRIMPS、哈根達斯冰淇淋、冷凍熟白蝦、生食扇貝(未帶殼)、熟凍蝦仁。
拉長蝦、比目魚鮨邊肉、冷凍鯛魚片、冷凍魚片、冷凍魚片、扇貝(自行分裝,帶殼)、特選活鯛(冷凍魚片)、冷凍鯛魚片(粉紅袋)、鯛魚片(TILAPIA、FILLFTS)、SEA SCALLOPS FORZEN、冷凍鯛魚片(紅袋),未標示有效日期的產品則包括魷魚片、蝦子、蝦仁、螺肉、蟹腳和扇貝。
小編評:夭壽,哈根達斯冰淇淋也中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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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賣過期水產,漁洋被重罰1548萬元 (2016/05/21)
新北市漁洋國際有限公司涉嫌從民國一○三年起,竄改高單價海鮮食品的保存期限後,出售牟利,違規品項超過六十項、重逾一百七十四公噸,新北市衛生局認為危害食安情節重大,昨裁定重罰一千五百四十八萬元,較兩年多前黑心油事件,裁罰富味鄉七百八十萬元,裁罰金額再創紀錄。
新北市衛生局科長劉君豪表示,六十項違規品項中,有四十三項標示明確逾期,業者也坦承販售兩年,再考量其每年收入及財力,參酌衛福部於今年五月十二日剛公告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重處漁洋一千五百四十八萬元罰鍰。
小編評:就是要重罰,這樣做業者才會警惕。然後附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連結,感覺這法很厲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