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雜碎開放 食藥署去年8月開會認定的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舉行「牛海綿狀腦病(BSE)委員會」,將牛隻食道肌、血管、骨髓、頭骨肉、面頰肉、牛脂六項,認定為「非內臟牛雜碎產品」,但骨髓必須確認部位才能輸入。

為爭取加入TPP第二輪談判,經濟部表示,衛福部和農委會已針對禁止開放的美牛內臟,重新從寬解釋。衛福部食藥署長姜郁美昨天說明,當國外業者申請在台販售牛肉或國家有諮詢需求時,食藥署可召開「牛海綿狀腦病委員會」。去年八月廿六日,食藥署因國家諮詢需求,邀集十五位委員舉行會議,從寬解釋非內臟牛雜碎產品的認定。

姜郁美強調,會後已將會議資料上網公告,專家會議認定牛隻食道肌、血管、骨髓、頭骨肉、面頰肉、牛脂非屬牛內臟,食用不致造成感染風險,但產品是否進口,不屬於食藥署職權。

依照食品安全衛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十年內發生牛海綿狀腦病(狂牛症)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國家或地區,牛隻頭骨、腦、眼、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製品,都不能輸台。

針對這次放寬解釋項目中有「骨髓」,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解釋,「骨髓」跟「脊髓」是兩回事,脊髓從腦幹到腰椎,內含神經傳導物質,骨髓存在於除了脊髓以外的骨骼以內,裡頭沒有神經傳導物質,骨髓不像脊髓一樣屬於特定風險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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