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廢油沒憑證 罰30萬送辦

不讓廢油成為食安漏洞,環保署推動廢食用油憑證回收政策,元旦上路。環保署長魏國彥昨赴雙北自助餐店及百貨美食街「突襲檢查」,向無照小蜜蜂宣示政府打擊廢油的決心;全台也兵分多路展開稽查,環署預計下周二公布第一波稽查結果。

合法回收油業者王治強說,黑心油事件尚未爆發前,廢油一桶可賣到200元,但黑心油事件後,廢油一桶跌至50元左右,現在憑證收油較能保障合法業者;自助餐業者也表示,過去只能靠認車牌辨識「小蜜蜂」,現在憑證認人,比較安全可靠。

魏國彥表示,為了不讓廢食用油回收後再回到食物鏈中,環保署去年修法,將全台回收油個體戶「小蜜蜂」納管;截至去年底,全台已經核發444張人員工作證、345張車輛工作證,未來業者必須憑證回收廢油,店家也不得把廢油交給無證業者。

環保署廢管處代理處長賴瑩瑩指出,合法廢食用油回收人員工作證有姓名、照片、序號及QR code,商家或民眾透過「3看1掃」防偽功能,看工作證上是否有加蓋環保局鋼印、環保署浮水印,或是拿手機掃一下QR code,就可以比對回收業者的真偽。

賴瑩瑩說,民眾即日起若把廢油交給無照業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而無照「小蜜蜂」若仍回收廢油,被檢舉或查獲,除移送法辦,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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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這一篇寫的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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