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康食品改標 宜蘭縣勒令停業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於11月18日及11月19日兩度至呈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稽査,因該公司疑似使用逾期原料製售產品。

現場發現呈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將漢方鱘龍回齡湯、漢方鱘龍高膠回齡湯及漢方回齡煲粥等3項食品改包裝,並竄改有效日期後,販售給下游業者,現場封存上述產品計2091包;稽査小組人員同時發現廠區內有逾期之雞尾椎、帶骨雞腿T5、棒棒腿D5、TS5腿排、茗園碎培根、骨腿丁、富華刨絲乾酪M2、富華刨絲乾酪M6、漢方鱘龍魚褒粥及康寶美玉白汁等10項產品計4706.26公斤。

對此,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該食品業者涉及改標、竄改及偽造等刑法,除將所查獲13項逾期及改包裝產品進行封存工作外,並已命其停業,同時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至於行政罰部分,全案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將依第44條處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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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勒令停業,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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