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團訟,分「強冠油品、頂新牛油、北海油品、正義頂新豬油」四案進行

連結:台灣集體求償 「機會渺茫」(2014/10/11)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說,台灣食品安全團體訴訟很難打,第一個原因是食品安全訴訟通常人數多、金額小;其次,是舉證困難。若黑心食品造成身體健康損害,必須由消費者舉證,必須學理上認定會發生,並說明如何發生,才算舉證成功。

塑化劑事件時,消基會曾代表數百位消費者提團體訴訟,求償24億,結果地院判決全體只獲得120萬元賠償;當時衛福部的衛生教育手冊,告訴民眾認識塑化劑,裡面有句話是「塑化劑進入人體後,大約72小時大部分就能排除體外」,後來法院基於這個理由,認為沒辦法證明會對消費者造成損害,損害賠償宣告失敗。

台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合法表示,食安事件引起的損害要集體求償,有困難度,因為消費者不易證明所受到的損害,要靠行政機關幫忙,除修法、重罰外,衛生機關應結合稅捐機關落實查稅,除了防止逃漏稅,也可保障食物來源。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卓進仕表示,雖然民事集體求償的可能性不高,但若事件頻繁,與民生有著密切關係,可修特別法,由不肖油商證明來舉證。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李慶義表示,集體求償可透過消費者保護法尋求救濟,制度上中央及縣市政府都有消保官,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9條「消費者保護組織的訴訟權」、第50條「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及第51條「消費者求償的訴訟」因企業經營者的故意所致的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懲罰性賠償金,確保權益。

連結:打團訟 舉證難 消基會籲修法(2014/10/13)

台北市法務局昨表示,頂新應展現誠意接受超市或賣場拒售或退貨,才是負責任的作法,今起也受理消費者賠償申訴,將對頂新惡行提起團體訴訟。

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何修蘭說,既然頂新集團都已出面認錯,要展現誠意,最好的方式就是接受下游廠商拒絕販售或退貨的作法,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民間除了串連抵制頂新集團商品及服務,部分教育團體、勞動團體串連組成的「食安捍衛聯盟」,今日就將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必須儘速建立黑心食品公平退貨機制。

食安盟指出,從2011年起,塑化劑、毒澱粉、大統混油、餿水油到頂新正義飼料油等食安事件,總是廠商片面規定黑心食品退換貨條件,曾接獲許多消費者投訴,廠商只在上班時間接受退貨,上班族根本無法退錢,呼籲政府建立公平的黑心食品退換貨規則。

依據消保法,食安集體求償訴訟必須由消費者團體代表提告,目前塑化劑案件,消費者團體訴訟一審敗訴、還在上訴中,去年發生的胖達人案件,消費者團訟案件迄今還在審理中。

小編評:我也覺得很難成功。


連結:黑心油受害 政院:最晚月底提團體訴訟(2014/11/19)

行政院消保處已協調消基會台灣消保協會最遲於11月底為黑心食品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政院指出,目前先以編列預算的方式補助必要費用,明年起,食安基金成立後,將從中撥出酌予補助訴訟費用。

行政院下午再度召開食安記者會,表示這次黑心油品事件受影響的產品,需要下架的問題產品,皆已公布且完成下架;近日所公布的產品,都是已經過了有效期限或者已不在市場上流通,沒有下架問題,公布是為了讓消費者求償有道,而政院消保處也已與消基會及台灣消保協會協調,最遲於11月底為黑心食品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


連結:具致癌物質 黑心油賠償有利(2014/11/27)

「黑心油團體訴訟與塑化劑團體訴訟不同之處,在於黑心油已有醫學證明其損害,因此消費者賠償成功的機率大增。」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面對日前塑化劑團體訴訟失敗的經驗,此次團體訴訟不僅可醫學證明黑心油具致癌物質,且消費者若無法證明其損害時,仍可請求法院依情節,每人每一事件可拿到5百元以上的賠償金額。

去年消基會向新北地方法院(前板橋地方法院)提出塑化劑(DEHP、DINP)團體訴訟,幫568名受害者向昱伸、賓漢下游共37家廠商求償78億,援引《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提出3倍懲罰性賠償,創下該會團訟天價。但法官根據衛福部國健署《食品中塑化劑污染衛教手冊》指出,塑化劑容易被人體代謝,且消費者無法舉證身體受損與塑化劑的因果關係,僅判賠商品損害120萬。

消基會在塑化劑訴訟失敗後,今年間更為消費者針對胖達人麵包案提出團體訴訟,而此次黑心油事件,《食安法》也加入「舉證責任反轉」條文,若產品查驗出法定不得添加、非可供食用的物質,舉證責任已由消費者翻轉為業者自行證明添加物與疾病之間的關係。

小編評:希望創下食安團訟最好的案例,加油。


連結:力抗黑心油!消基會開放團訟申請(2014/11/27)

連結:消保團體聯手 團訟黑心油(2014/11/28)

黑心油事件層出不窮,製造廠商迄今未承諾賠償方案,行政院消保處委託消基會、台灣消保會,昨南北串連,啟動史上最大宗消費者團體訴訟,預計明年三月針對黑心油打團訟,12月1日至明年1月5日受理一般消費者團訟申請;位於高雄市的台灣消保會則負責全國高中、國中、國小校園團訟。即起受理申請。

消基會董事長說,提告對象包括強冠、頂新、正義、北海等上游油品供應業者,消費者若是購買 食用到前述上游廠商所波及到的中下游店家製造或販售的商品,都可申請加入這次團體訴訟,但每家被告業者須達廿人以上提起團訟才能成案,染黑的五百多家廠商都可能被告。

消基會表示,此次團體訴訟將依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替消費者爭取「財產上之損害」和非財產上損害的「精神慰撫金」,消費者若是購買或食用到強冠、正義、頂新、北海等上游油品廠商所波,以及到的中下游店家製造或販售的商品,均可申請加入本次團體訴訟。

精神慰撫金部分,若是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實際損害額,也可依《食管法》第56條規定,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台幣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計算的賠償。

黑油團訟主辦律師蘇錦霞強調,消費者不要認為何必為幾百、幾千元花這麼大心力去求償,如果大家不團結起來提告,黑心業者以後都會以為只要道歉就沒事!民眾檢附「購買產品憑證」等四項文件,具名填妥後,以掛號郵寄消基會或消基會分會、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中心遞件。

至於有些消費者已向店家要求問題食品退款,只要消費者沒有跟店家簽立和解書,消費者仍能持發票影本參與這次的團訟,依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另外請求精神賠償,每人每件可求償五百元至三萬元。若為電子發票,則須列有品名和金額的明細。


連結:受理強冠等公司消費者團體訴訟申請至104年1月5日(2014/12/27)

針對近來爆發之劣質油品損害消費者權益事件,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協請國內兩大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協助消費者對強冠、正義、頂新、北海等4家公司及其中下游業者提起團體訴訟

市長林智堅上任後對此問題之後續追蹤處理仍非常重視,指示消保官盡力協助市民求償,避免受害消費者求助無門並展現政府積極捍衛消費者權益之決心。

消保官表示,市民朋友若有購買到使用劣油期間生產的不合格產品(如附件「不合格產品及退費條件清單」)可直接檢具購買證明(如發票或會員購買紀錄)、請求權讓與書、與身分證等相關文件表格(檔案請至此處下載)於104年1月5日前向消基會台北總會、中區分會、南區分會、雲嘉南工作室提出申請,亦可以掛號郵寄到消基會(地址:106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請註明:黑心油團訟小組收)。


連結:僅55人授權/爭權益…好難 黑心油團訟冷清(2014/12/20)

消基會12月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受理黑心油團體訴訟,三週過去了,卻只有55位受害消費者授權消基會打官司,人氣和寒冬一樣冷清!

秘書長盧信昌指,塑化劑團訟五百多人參與、亞力山大案約有上萬人,這次黑心油受害者更多,但參與者少,可能與塑化劑團訟一審大挫敗、業者眾多及受害時間持續且分散有關。

消基會昨邀請有開立電子發票或有會員制的業者進行座談,呼籲業者做到三點,包括公布單一黑心商品銷售總量,公布使用icash、悠遊卡、手機條碼、HAPPY GO等載具購買黑心商品的銷售總額,以及主動通知使用記名載具的消費者可打團訟。

但昨天僅有統一、全家、松青三家派代表出席,且允諾帶回研議;好市多、家樂福、大潤發、頂好四家業者表示不克出席;全聯、美廉社、愛買則無回覆。

若消費者因找發票麻煩而卻步團訟,財政部電子發票推廣小組分析師張志龍表示,使用記名載具消費,可在財政部網站查詢六個月內的消費明細,超過六個月則需專案申請;消費者可向通路商申請明細,或交由消基會代為向財政部申請,個人也可向財政部申請。

連結:黑心油團訟今截止 僅150多件(2015/01/05)

消基會接受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委託,預計明年3月就黑心油案提起團體訴訟,今(5)日是收件截止日,目前收件約計150多件,比起原本期望的800多件,還有一大段距離;消基會呼籲,遞件以郵戳為憑,期望消費者加速送件。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每人每一事件可以要求廠商500元到3萬元的賠償。消基會希望求償案件增加,才能達到懲戒黑心廠商功能。

小編OS:應該是因為受損金額不高,且已經找不到當時後的購買證明了!電子發票超過六個月還要專案申請,又不是加入團訟就一定能捍衛權益,獲得應有的賠償,這些都讓人興趣缺缺吧!


連結:鼓勵參加頂新團訟 新北先發500賠償金(2015/03/04)

從去年開始、消基會協助買到、頂新黑心油的民眾,提起集體訴訟,目前已經有400多件的案件,將在匯整之後、提出訴訟,不過新北市政府為了鼓勵民眾,參加團體訴訟,現在正式公告、只要民眾提出購買單據,經過審核之後,新北市政府會先發放500元的賠償金。

為了鼓勵民眾對販售黑心油的頂新公司,發動團體訴訟,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宣布,設籍新北市的民眾,只要在103年10月10日前,買到衛生署公告的頂新問題油品,憑購買單據正本,填妥參加團體訴訟的相關表格,經過審查後,最快一個月內,市府會先發放500元賠償金。

小編評:拜託你去告的概念嗎?!可是團訟判決都還沒出來,先用政府的錢發給參與者好像不太對吧…


連結:黑心油團訟4月提出 求償金額逾3千萬(2015/03/16)

去年黑心油事件震驚全台,受害民眾遍布全台,消基會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收到團體訴訟共計761件,但有4成資料不齊待補件,因此原定3月中旬向頂新、強冠、正義與北海四家油品業者提出的訴訟案件,將延至4月中旬,估計求償金額可能超過3千萬元。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截至3月12日,申請強冠的團體訴訟案共230件、正義250件,求償金額各1200萬元;頂新250件,求償800萬元;北海20件求償70萬元。

在精神損害求償部分,消基會常務監察人陳智義指出,雖然有民眾提出1億元的賠償金,但無法具體舉證,因此消基會將以務實態度,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一律為每位消費者爭取賠償金3萬元。

連結:向黑心油業者提團訟 消基會求償逾億元(2015/04/15)

造成全民食安陰影的「黑心油事件」,消基會行政院消保會的委託,今(15)日下午兩點,前往台北地院向黑心油業者提出團體訴訟。消基會依民法侵權關係和消保法等規定,替884位消費者,分別針對「頂新牛油」、「頂新正義豬油」、「強冠」、「北海」及相關廠商共51家業者,提告求償懲罰性賠償金與精神損害賠償金共1億839萬9402元。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由於購買證明不易取得,這次雖然只有884位消費者提告求償,但估計全台受害的消費者達到數百萬人,這884人就是代表台灣幾百萬消費者,向黑心油業者求償,期待法院能速審速結,給黑心油業者當頭棒喝。

小編評:加油。


連結:食安基金交不出 立委斥「推、拖、拉」(2015/07/22)

消保會和消基會向衛福部申請8項團體訴訟補助案,包含頂新、北海黑心油事件,但沒有一筆費用有核撥下來,讓民間團體無費用可訴訟,目前是由消保會代墊金額來訴訟。

台灣消保會理事長陳秋雄舉大統長基提出的團體訴訟為例表示,光敗訴就9千萬元,假執行費用占0.8%,共72萬元,讓消保會直呼「吃不消」,只盼食安基金能撥錢支援,就怕業者有脫產嫌疑。

秘書長呂英瑋表示,大統長基案例是由彰化縣政府提出告訴,也做出對消費者有利的判決,若是還不提出假執行,「消費者贏是贏了,但業者已脫產」,社會大眾如何接受?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回應,在司法審判的過程,法院會凍結相關資產,不會讓業者有機會脫產。

對於費用遲遲不撥款,潘志寬表示,很多案子不是不想補助費用,而是不符合資格,所以在初審階段就「踢出局」。對於仍有費用沒有撥款,表示審查結果無法承諾。

他表示,衛福部食藥署只能協助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但是他不能保證結果如何。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仍痛批,用「依法行政」4字拖了數月,應加快速度執行。

小編OS:所以這個食安基金有發揮任何效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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